以“互联网+”推动科技创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推动“互联网+科技”发展,创新我国科技发展模式。
邓小平同志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国虽然是一个经济大国,GDP总量位居全球第二,但还不是一个经济强国,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目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还比较弱。今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美国康奈尔大学、英士国际商学院联合发布了2015年全球创新指数,在全球141个经济体中,瑞士、英国、瑞典、荷兰和美国位居前5名,中国大陆位居第29名。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推动“互联网+科技”发展,创新我国科技发展模式。
第一,以“互联网+”推进科技信息公开。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科技重复研究开发、科技资金重复投入的问题,既浪费科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又浪费中央和地方政府有限的科技资金。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即一个科技工作人员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开展相关研究,一个科技主管部门不知道其他科技主管部门有没有对类似项目进行资助。
互联网是一个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连接器。例如,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基于互联网的科技项目信息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科技项目信息共享。科技主管部门在对某个科技工作人员的某个项目进行资助前,要先查询检索一下类似项目情况和该科技工作人员已获得资助情况,以免科技经费重复投入。对于政府财政投资的、非涉密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要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通过互联网公开的内容包括科技项目概况、研究报告、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实验或试验数据、研制的样品和样机情况等。
在科研领域,许多欧美国家掀起了一场“开放获取(Open Access)”运动,旨在向社会公众开放政府资助的科研成果。这些国家的政府认为,科研经费来自纳税人,科研成果应向纳税人开放。2013年,美国奥巴马政府发布行政命令要求由政府资助的研究应在其出版的一年内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涉及国家科学基金会、教育部、宇航局等15个单位。
今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实行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立科技报告共享服务机制,将科技报告呈交和共享情况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支持的依据”。为此,应建立全国科技报告数据库,其中非涉密的科技报告应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
通过互联网公开科技信息,不仅可以减少重复研发和科技资金重复投入,使科技工作者真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且可以促进科技开发单位和潜在用户的供需对接,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还可以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减少科技领域的其他一些不良现象,如科技项目暗箱操作带来的寻租、腐败问题,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伪造实验数据或产品等不端行为。
第二,以“互联网+”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和运行补助机制”。除了科研设施与仪器这种科技“物”的资源,科技资源还包括科技人才资源、科技资金资源、科技信息资源、自然资源等。
开展协同创新,使科技工作形成合力,就必须推进科技资源共享。而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关键是摸清家底,理清我国科技资源现状,消除科技资源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例如,建立全国科技人才数据库,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纳入全国科技人才数据库,数据项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贯等基本信息,受教育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联系方式等。整合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信息资源,建立科技数据库和科技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第三,以“互联网+”推进科技模式创新。无论是一家企业、一所高校,还是一个科研机构,其拥有的科技人员数量总是有限的,科技人员的能力往往也是有限的。许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都遇到过单凭自身单位的科技人员无法解决的科技难题。
近年来,在科技创新领域兴起了一种新的模式——互联网众筹。美国创新网站汇聚了全球30多万人,已经为世界500强企业解决了1700个顶尖技术难题。“如何准确预测太阳耀斑,让航天飞机避开不良天气”困扰了美国宇航局科学家30年。2010年,这项难题在该网站上发布。120天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一名退休无线电工程师布鲁斯·克拉根提供了解决方案。
俗话说,高手在民间、智慧在民间。在今年6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集众智可以成大事,要充分发挥“中国智慧”的叠加效应,通过互联网把亿万大众的智慧激发出来。通过互联网众筹方式进行科技创新,可以使科技人才资源短缺的地区和单位实现对科技人才的“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科技资源分布不均衡带来的问题。
第四,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成果最重要的体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用互联网思维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
支持第三方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消除知识产权所有者与潜在的知识产权购买者或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知识产权供需对接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利用互联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互联网公开知识产权执法案件信息,有效震慑侵权者。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用数据库、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系统和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网,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法人和自然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提高他们违法的机会成本。推行网上办事,通过知识产权主管部门App让用户及时知道其专利申请受理情况、审查进度、审查结果等。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支持第三方建立知识产权服务App,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供在线咨询、在线交易、在线点评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