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郭淑芹:医疗“无过错伤害”该由谁埋单?
吃“糖丸”却患上小儿麻痹,“窗口期”输血感染艾滋病,这些医疗上的“无过错伤害”,到底该由谁埋单?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带来了她的建议:
郭淑芹代表说,这些医疗“无过错伤害”中,医院和医务人员本身没有过失。这其中最典型的是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糖丸”之后,极少数人发生类似小儿麻痹症的肢体瘫痪。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这种情况的概率是1/100万左右,“数量不高但影响挺大,毕竟你不管多少万分之一,毕竟出现了一个对一个家庭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所以家里边就不好承受。“
今年1月份,媒体报道了福州5岁女孩因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事件,其结论是献血者在艾滋病毒的“窗口期”献血,郭淑芹代表说,“窗口期”是指感染艾滋病毒后到能被检测出来之间的时间差,而目前所有检验手段都无法规避这样的风险。这些无过错造成的伤害,应该如何赔偿,引起了不少纠纷,“全省各个地市医院包括基层医院都有这种情况,但是现在一个国家没有正规的补偿机制或者是正规的一个补偿办法,所以引起一些纠纷,比如说患者跟政府发生一些纠纷,跟医院发生纠纷,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为此,郭淑芹代表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无过错伤害”补偿机制,并建立“窗口期感染”政府救助基金,还可以通过像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一样,让患者购买血液时缴纳一定的费用,统筹到一个账户,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能及时赔偿受害人,“一个是国家还是应该拿出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这样的话受到医疗损害的家里边心理能平衡,这个人群并不大,对于国家来讲负担也不重,应该是“就高不就低”。第二个就是可以通过保险,比如说输血的这些病人,可以每一个人多交两毛钱,病人负担也不重,这个钱入到保险里,有关部门可以去管理,多种方法解决这种问题。“(河北电台记者齐晓彬、孙振斌、霍惠兰、高丽红、屈冠华、李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