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只生一个好”到“全面两孩”
从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再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生育政策从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早在1978年甚至更早,《健康报》就发表社论,组织刊登系列文章,向公众进行避孕等相关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同时,大力宣传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法》、劳动保护条例等。
1984年1月6日,《健康报》开设《健康报·计划生育版》,专门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相关科普知识。1986年12月5日,《健康报·计划生育版》获得美国人口报道奖。1987年7月1日,《健康报·计划生育版》独立门户,改名为《中国计划生育报》。
在国家公布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2013年12月9日,《健康报》在一版刊登综述《“单独”家庭何时可以要两孩》,就公众关心的话题对政策进行解读。2015年12月28日,《健康报》一版刊登文章《元旦后出生的二孩都合法》,又在全面两孩政策宣布后,围绕公众非常关心的人口计生法修法的热点问题,采访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读。
此后,《健康报》还就和调整人口生育政策相关的大医院建档难、二孩催热试管婴儿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度报道。
■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40年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从主要由政策驱动转变为主要由经济社会因素驱动。”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原新教授说。
1978年3月,计划生育以法律形式载入我国宪法。
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
原新说,了解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必须还原到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与特殊国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总人口迅速增长,总和生育率高达5.4——平均每个妇女生育5.4个孩子,1963年最高值甚至达到7.5,当年出生人口规模创下年增2959万人的历史记录。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压力、矛盾非常突出。
其后,我国提出“开小口、堵大口”,允许农村独女户生二孩。200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
原新告诉记者,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同时,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发展能力有所弱化。
2011年11月,我国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即允许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一家四口”的时代来了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自此,我国实施30多年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模式宣告终结,我国的常规家庭规模将从“一家三口”转变为“一家四口”。
今年年初,北京市41岁的市民张小蕾和同岁的丈夫迎来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儿子豆豆。如今,上小学的女儿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来到弟弟身边,喂他吃饭、陪他玩耍。这是张小蕾眼里最幸福温馨的时光。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和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分别为1786万人和1723万人,均高于“十二五”时期年均出生1644万人的水平。从孩次结构看,2017年二孩出生占比进一步提高,达到51%,比2016年提高5个百分点。
张小蕾告诉记者,刚刚得知怀孕时,女儿特别懂事,处处照顾她,帮助她提东西,做些简单的家务。“父母不可能陪孩子一辈子,等我们老了,两个孩子可以相互陪伴和依靠。”张小蕾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来越能体会两个孩子的好处。她还有一个哥哥,每当父母生病时,都有哥哥和她一起分担,让她觉得有个肩膀可以依靠。
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0年来,除了生育孩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我国育龄妇女的婚育行为也发生了改变,“少生优生”成为多数人的自愿选择。育龄妇女婚育行为转变主要表现为平均初婚年龄和平均初育年龄的推迟。1990年~2017年,我国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推迟4岁多,从21.4岁提高到25.7岁,并有继续走高趋势;平均初育年龄也从23.4岁提高到26.8岁。
■构筑母婴安全保障体系
然而,生育二孩也面临很多现实困难。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根据测算,2017年~2020年,我国每年高龄孕产妇预计达到300万人以上,约是往年的1.3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产三科主任于松说,高龄母亲发生孕期合并症、并发症,以及孩子发生出生缺陷的风险增大,妇幼健康和优生优育的服务任务更加艰巨。于松举例说,我国剖宫产率较高,有剖宫产史的育龄妇女再次怀孕,可能会导致子宫破裂或者出现凶险性前置胎盘,妊娠和分娩中有可能出现大出血等,给孕期管理增加了难度。
因此,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并指导各地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协调保障机制,从制度上构筑母婴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做好咨询评估和高危筛查,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强化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要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床位;省级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建立至少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紧缺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等。
针对部分大城市三级医院“建档难”问题, 2016年10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要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同时,加强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专业人才的培养。
2017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9.6/10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8‰和9.1‰,母婴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2018年,我国启动了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5大行动,进一步多措并举保障母婴安全。
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群众对生养二孩存在后顾之忧,主要集中在养育成本高、托育服务短缺、女性职业发展压力大等方面。
“当前,民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受经济社会因素影响更加明显。构建和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体系,必须着力于生育成本的降低。”原新表示,我国正处于人口发展深度转型期,要想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需要想办法解决民众在生育养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除了卫生健康部门,还需各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做好。如兴办公立托儿所、幼儿园,延长义务教育,完善女性就业的相关政策保障女性权益、对农村贫困家庭给予生育补贴等都是减轻家庭生育负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