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从六个方面部署开展劣质散煤管控

10.05.201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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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质监局发布《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部署开展2018年劣质散煤管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洁净颗粒型煤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入省边界煤质检查站管控震慑力度,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彰显质监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石家庄市燃煤质量管控水平,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该局将督促洁净颗粒型煤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北省DB13/22122《洁净颗粒型煤》地方标准。督促洁净颗粒型煤生产企业加强煤炭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销货台账、销货合同档案。

强化煤炭质量源头管控。该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辖区内煤炭洗选企业底数、产品质量状况、用途和主要销售去向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洗精煤监督抽查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煤炭供销合同标明供货数量及指标含量,标明使用范围、销售对象。

组织洁净颗粒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切实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规范边界煤质检查站运行管理,对无合格《质检报告》和《购销合同》的车辆由公安部门记录并劝返。

做好检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煤质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检验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采样、制样和检验检测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科学公正和真实可靠。(记者焦莉莉 通讯员焦强)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