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治理大气污染 今年再搬迁9家污染企业
(原标题: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展开)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展开重点措施:压煤、抑尘、控车、减排、迁企、增绿主要目标:确保省会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
近日,《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标志着全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启动。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我市将继续采取“压煤、抑尘、控车、减排、迁企、增绿”等重点治污措施,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
压煤
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
净减700万吨
今冬明春我市统筹能耗与效益,兼顾压煤和保增长,严控燃煤污染,通过拆除华电石热15号、16号小火电机组,河北石鹿特钢70吨电炉2座、河北丰达钢铁450立方米高炉1座和河北敬业集团有限公司450立方米高炉1座,确保年底前全市分别压减炼铁产能104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700万吨,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控制在5307万吨。
另外,10月底前市内七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县,除型煤加工厂和配送中心外,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全部关停取缔,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8%的煤炭;其他县(市)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1%的煤炭,全部完成现有煤场的高标准环保设施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750万吨硫份低于0.6%的优质低硫煤推广。
对全市165家年用煤量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分类确定用煤标准,今冬明春争取有85%左右的重点企业使用优质煤。再者,年内在市内七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正定县所辖区域推广使用洁净型煤38万吨;在市内五区二环路以外区域,高新区、栾城区、鹿泉区和循环化工园区三环路以内区域推广使用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
压减耗煤总量同时,继续加大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力度,对尚在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确保到2017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继续对全市耗煤大户实行“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三限管理,超标煤炭一律封存并实施顶格处罚。市质监局负责,在全市主要运煤通道设置煤质监测站,严控高硫份劣质煤进市入企,并对全市燃煤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燃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抑尘
未实现全密闭渣土车不准进三环内
扬尘污染,是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冬明春,我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了对扬尘污染源的整治。
首先,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由专人24小时看管,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标准,平槽装卸、苫盖严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运输时间限定在每日20∶00至次日凌晨1∶00(地铁、供热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可办特别通行证)。所有未实现全密闭的渣土车,一律不准进入三环以内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渣土运输车一律停运。
再者,由市城管委牵头,市内七区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推行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在洒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街主路和火车站、汽车站及二环路各出市口等路段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3天冲洗1次;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每5天冲洗1次。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由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对所属市管高速公路、三环路(含辅道)及107、307、石闫公路出入市口道路主干道扬尘治理,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各县(市)区辖区国省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严查非法运输石灰、煤炭、矿渣、粉煤灰等易抛撒物品及覆盖不严的车辆,属无标车及“黄标车”的重型运营车辆不得进入三环内行驶。同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施分流、限速等措施,三环路大型货车限速60公里/小时,三环以内限制大型货车进入,槐安路、和平路等快速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取得环评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2014年年底前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10月底前全部关停滹沱河、磁河、沙河流域内采砂场,年内完成21家露天矿山的关闭任务。
控车
年底前淘汰剩余5.3万辆黄标车
今冬明春,我市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非营运黄标车和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通过强化措施以确保年底前完成剩余的5.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同时,新注册车辆达不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不予注册、登记;三环内禁止黄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禁止上路行驶。
另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划定本辖区黄标车、无标车限行范围,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管。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市工商局、质监局配合,提升燃油品质,2014年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禁止销售国Ⅳ以下标准的机动车,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分批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0月底前全部淘汰剩余261辆黄标公交车。
减排
确保196个重点治污减排项目建设完毕
今冬明春,我市将强力推进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行业”污染治理,确保196个重点治污减排项目全部建设完毕,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投运率和脱除效率达标,形成稳定的减排能力。同时,对重点排放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实现在线监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县(市)、区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东方热电二厂1#、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华电石热公司12#、13#、14#、22#机组烟气脱硝治理、拆除烟气旁路工程;完成裕华热电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藁城天意热电公司1#、2#、3#、4#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吉藁化纤有限公司1#、2#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栾城河北宏源热电4#机组、5#机组脱硫增容工程;完成鹿泉曲寨热电厂1#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鹿华热电2#机组拆除烟气旁路工程;完成敬业钢铁有限公司2台260平方米烧结机拆除旁路和2台128平方米烧结机建设脱硫设施及拆除旁路等工程。11月底前,完成华能国际电力上安电厂1#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12月底前,完成2#机组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高新区热电煤气公司1#、2#、3#、4#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及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完成石家庄双联化工公司1#、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或全厂关停。确保按期自2015年起所有火电企业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钢铁行业全部按期拆除14台90平方米以上钢铁烧结机烟气旁路。水泥行业完成全部14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并提升脱硝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年底前玻璃行业完成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等4条玻璃生产线煤改气、脱硝工程。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全市中小型企业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7兆瓦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除尘、脱硫治理,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控仪器,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凡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关停。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实施分类治理、综合整顿,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对环保手续不全的非法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迁企
年底前启动三环内污染排放企业搬迁
今冬明春,我市继续推进“迁企”工作,并按既定目标分步实施。
10月份完成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整体搬迁工作。12月份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按照既定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及早谋划做好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华营联合葡萄糖厂、石家庄华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家明年拟搬迁企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到年底前,启动三环内污染排放企业搬迁,重点启动和推进石家庄钢铁公司整体搬迁。
增绿
年内植树造林50万亩植树5000万株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活动,是我市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冬明春,我市以林业部门牵头,重点实施“2345”绿化工程,年内完成植树造林50万亩,植树50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同时,全面推进滹沱河生态绿廊、太行大街绿化、“两线”绿化等园林绿化重点项目,年内实现新建提升绿地700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750万株,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8%、43.9%和1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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