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百亿财政资金投向市场主体支持转型升级创新

20.05.2015  17:54

  为培育市场主体,2011年以来,青海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各类企业加快发展。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工业“双百”、产业结构调整及振兴等专项资金25.91亿元,支持工业领域“双百”行动,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现有的设施、生产条件进行升级改造,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行业,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安排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资金53.2亿元,推进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柴达木盆地盐湖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及矿产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支持企业节能降耗。累计下达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专项资金8.53亿元,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能效、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落后产能平稳有序退出。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累计下达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1.58亿元,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科技研发创新,重点支持解决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累计下达支农资金1.34亿元,支持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一批龙头企业、产业化基地得到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下达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资金8.38亿元,通过安排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项目先建后补、业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有力地支持了文化旅游产业、工艺美术产业、民族歌舞演出业、民族出版产业、印刷发行产业、民族歌舞艺术培训业等加快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累计下达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9.74亿元,扶持项目近1600个,主要用于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成果转换等方面。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3.2亿元,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增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财政扶持企业方式,稳步构建和完善了包括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特色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青海省外经贸发展基金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体系,以阶段性参股方式扶持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4年底,以阶段性参股方式共向37户中小微企业注入资本金10670万元,缓解了部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