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累计形成压采能力38.7亿立方米 我省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均开始回升
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以来,我省累计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38.7亿立方米,全省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均开始回升。
2014年,国家决定在我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并为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积累经验。试点开展以来,我省坚持“节、引、蓄、调、管”多措并举,确保治理目标如期实现。三年时间,我省累计投入244.6亿元,治理范围由2014年的4个设区市49个县(市、区)扩大到2016年的9个设区市115个县(市、区),实现了全省7大地下水漏斗区全覆盖。
围绕农业水价改革,我省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了“按地配水、分水到户、水随地走”的水权分配机制,超采区1033万户农民全部取得了水权证。全面推行“超用加价”等节奖超罚的水费征收方式,推行农业水价改革耕地面积1100万亩。
三年来,我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实行一季休耕、一季雨养。全省共压减冬小麦种植面积200万亩,实施非农作物替代种植面积52万亩,推广节水小麦种植面积17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58万亩,农业用水效率提高了20%。
同时,我省强化政府管控,严格取用水管理。逐步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自备井、农业灌溉机井,三年累计关停7063眼。
一方面要节流,另一方面还要开源。我省通过改造完善位山引黄、引黄入邯和卫河引水工程,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配置沿线河湖生态和农业用水,累计外调水量18.4亿立方米。同时加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建设,增加降水2.8亿立方米。
2016年,我省为平水偏丰年份。数据显示,全省浅层地下水位比治理前上升0.58米,深层地下水位上升0.7米。
在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高云霄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地下水超采常态化治理,确保2030年全省实现采补平衡。(刘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