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亿住宅维修金沦为生财工具 代管部门私吞利差

03.09.2014  07:34

  (原标题:5000亿住宅维修金部分沦为“生财工具”)

  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至今,我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因申请手续繁琐、过程艰难,这笔资金被称为“沉睡”的资金。不过记者近期追踪这笔钱的流向发现,实际上这笔巨款并没有真正“沉睡”,它们不仅通过“钱生钱”悄然增加,部分还沦为某些利益部门的“生财工具”。

  明说活期暗存定期数百万利差被私吞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购房时需强制缴纳的。根据规定,维修金一般是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越来越多业主发现,这笔庞大的资金交由政府部门代管后往往石沉大海、不知所终。

  “跟老百姓说存的是活期,实际上住建局偷偷存定期,利息住建局得大头,老百姓只能得零头。”68岁的退休老干部李军红无意中发现维修资金被代管部门“借鸡生蛋”的秘密。南京市江宁区恒安嘉园始建于2005年,次年1088户家庭入住,共缴交维修资金1097万元。很多居民困惑,这笔一直由区住建局代管的钱这些年共产生多少利息?几番交涉,区住建局答复:小区居民拥有活期利息35.7万元。

  作为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的李军红了解到,早从2006年开始,江宁区住建局就将这笔钱转为1年期定期存款,支付到业主个人账户的却是“活期”利息。这笔钱至少产生329万元利息,其中包括293.5万元的1年定期利息。“多次追问,住建局的人私下告诉我,这293.5万元,业主没资格用。

  南京住建委:维修资金太敏感信息无法公布

  江宁区住建局负责人称,定期与活期的利差客观存在,早先确实没向业主公布,但去年已向业主代表提供材料。利息一部分上缴财政,另一部分则用于办公经费支出。“按2008年以前的地方相关规定,代管单位每年可以从增值收益中提取2%左右的管理费用,现已停止提取。

  “即使按2%计算管理费,需要293.5万元吗?”部分业主质疑:代管部门以收管理费为由偷存定期,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根据国家规定,维修资金须“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存储利息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存定期的利息还在业主账户上”,江宁区住建局负责人称不存在挪用。

  “数字还显示在公共账户上,但住建局从未明确这笔利息属于业主,甚至私下说这笔钱业主已不可能要回去。”业主们想不通。记者咨询南京市住建委时,负责人还没听完记者的话就表示,当前维修资金问题太敏感,相关信息无法公布。

  “将利息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或贪污。”民建会员陈小成说,“巨额资金交由有关部门保管而无保值增值压力,并有相当的自主选择空间,其中的渔利空间是很大的。

  熟悉银行业务的内部人士:

  维修资金背后有着庞大的利益链条,开发商、银行、证券公司、有关部门……维修资金通过各种方式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自动提款机”。

  炒股2009年,因挪用公款、受贿两罪,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矿务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查,范子林伙同下属先后挪用400万元维修资金,借给证券公司炒股,盈利23万元。庭审时,范子林辩称“自己是在为单位创收”。

  挪用2013年,南京江宁区百家湖花园小区业委会办理维修资金“活转定”手续时发现,有233户的维修资金被开发商挪用,无法在住建局信息系统找到缴纳记录。最终,开发商承认收了166户维修资金但未上缴房管部门,并补缴233万元维修资金。

  委托理财2009年,浙江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两名官员被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起诉。据查,该管理中心与天一证券擅自挪用协议到期的两亿多元国债,继续进行“国债回购”。2008年,天一证券宣告破产,2.06亿元维修资金本金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