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查纠“四风”,好经莫念歪
屯留的24名教师,在今年教师节前一天搞了次聚餐,没想到“火”了。据山西长治市纪委近日通报,经过对屯留县纪委调查处理工作的审核,认为其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的通报批评,“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的处理决定。虽然更具体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了解,但上级纪委及时介入“纠偏”的做法,还是赢得了舆论的肯定。
按照规定,工作日期间,当地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禁止饮酒,意在避免因饮酒耽误当天下午的正常工作。但9月9日(星期五)下午,学校高二年级已经放假。据老师们反映,学校一般都会提前半天放假,相应地会提前到星期日下午开始上课。如果这是学校的“惯例”,那么教师利用“假期”,自费AA搞聚餐,应在情理之中。当地纪委尽职履责的初衷可以理解,不过就此认为其属于“四风”问题,还扣上“给全县教育系统及广大教师抹了黑”的帽子,确实很难让人心服口服。这也是为什么,通报批评出来后,会引发几乎是一面倒支持教师的舆论反弹。
评论圈有句老话,叫一事当前,先问真假,再断是非,后说利害,说的是写评论、下判断要克制、慎重,以最全面、客观的事实为准绳,以免误伤。纪委开展工作,也当如此。目前还无从得知当地纪委是否在出通报前,做了客观、详尽的核实调查,仅从结果来看,显然与人们对查纠“四风”问题的固有认知所背离。这在客观上为某些人创造了借题发挥的空间,由此而重新泛起的“反腐无用论”、“反腐过头论”等看法,也给公众理解当前继续抓好作风建设的必要性,造成了一些障碍。
自古吃喝无小事。不可否认,类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该管的当然得管,而且必须得从严、从实做好核查处理。但像因为职业本身的特殊性,利用本单位规定,或者默认的特殊休息时间自费聚餐等情况,或许并不适合参照以往标准搞“一刀切”。换句话说,纪检监察部门不是不能管,而是要在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学会科学、合理地区分不同情况,对问题进行准确定性。毕竟,找到了“典型案例”,却因缺乏以严格执纪为基础的人性化考量而失去公信,这恐怕是谁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有学者说过,党纪党规不是僵死的教条,关键是要理解相关规定和禁令背后的精神。无论是对中央规定的机械执行,还是过度执行,本质上都是一种责任的失位。我们常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办事,强化“规矩意识”自然是题中之义,但能否准确把握政策、法规,明确合规与违规间的界限,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证执行政策时不出现严重偏差,同样十分重要。缺了这一环,就难以识别究竟哪些问题真正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更毋庸谈对问题进行精准打击。
有必要重申,无论什么时候,相关部门对作风问题的曝光,都必须合法合理合情,经得起舆论质疑,时间和常识的检验。从更长远的发展来看,只有使反“四风”告别偶然、避免误伤、走向规范,才有可能赢得最广泛的治理共识,最终促进整个政治生态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