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对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全力保障人民法院中心任务的开展 开创司法保障工作新局面

26.11.2014  16:49

      11月25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召开之际对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法院要全力保障人民法院中心任务的开展,发扬优良作风,进一步振奋精神,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司法保障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此次会议,回顾总结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的主要情况,深刻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人民法院司法保障重点工作。

        周强指出,司法保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司法保障工作对人民法院扩大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保障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行重大职责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为保障执法办案工作、司法改革和人民法院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他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从事司法保障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周强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对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希望从事司法保障工作的同志们,发扬优良作风,进一步振奋精神,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司法保障工作新局面。

        周强强调,首先要保障到位。要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增强司法保障工作的有效性,全力保障人民法院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的开展;增强司法保障工作的预见性,把握新需求,研究新对策,解决新问题;增强司法保障工作的及时性,快速反应,圆满完成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把握司法保障工作的规律性,注重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要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服务作为司法保障工作的重点,突出司法保障为执法办案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法院干警服务、为基层服务,通过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和基层满意。要切实抓好科学管理,加大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信息体系建设力度,把司法保障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轨道。要实现司法保障工作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加强司法成本管理、司法项目管理、司法绩效管理,不断提高司法保障工作整体水平。要把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司法保障工作的重要保证。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加强业务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队伍。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11月26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