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与河北省人大法工委合作完成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精释与适用》正式出版发行
在《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效实施一周年之际,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完成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精释与适用》正式出版发布会于3月9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来自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环保厅、石家庄市人大、石家庄市环保局、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有关人员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副主任周英主持。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冯志广介绍了编印法规释义的重要意义,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介绍了本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冯志广向省环保厅副厅长原庆丹赠送了图书。 2016年3月1日,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与施行为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制保障,对于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的保护,加快美丽河北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对条例某些具体条文的理解和把握上,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在适用上还不够精准。鉴于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选派直接负责立法的工作人员和环境保护法专家学者组成编委会,联合研究撰写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精释与适用》一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列入“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规划项目编辑出版。首版印刷的3000册,将分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及其他有关方面,作为准确把握和适用《条例》各项规定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本书的正式出版发行是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在近年深度合作中推出的又一重要成果。
(政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