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29.11.2014  00:01

河北广播网11月28日消息(记者高丽红)今天(11.28)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民主表决方式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北省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的决定》;通过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古江辞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宋恩华指出,这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河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等6项决定,审议了6项法规,通过了3项法规,审查批准了1项法规,听取审议了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0项工作报告和说明,并就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对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的有关报告,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相关部门整理汇总成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

本次会议就召开河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姜德果,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杨泰安等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