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 三部法规通过

02.08.2016  19:04

7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崇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北省2015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通过了《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批准石家庄等11个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调整换届时间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王义芳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杨崇勇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鲁平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杨崇勇指出,这次会议通过的3部法规,是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河北省省情,适应经济新常态,为加快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务实举措。要加大对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要强化执法检查,督促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杨崇勇强调,要抓好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风气,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做好年度各项工作,进一步搞好工作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齐心协力,把时间往前赶,把工作往细里做,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王晓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等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县乡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

 

转载:《河北新闻网》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