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08.03.2017  21:02


织严织密“全国一张网”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当前我国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系统工程,既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牵引,又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对于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国一张网”,使其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本报记者在全国两会期间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全年新登记企业增长24.5%,各类市场主体每天新增4.5万户,面对日渐繁荣的市场环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如何在政府治理中发挥作用?
  
  马正其: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我国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市场活力不断迸发,这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一方面实现了将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使政府部门更加审慎、规范、公平地行使监管执法权力,进而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另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和信用状况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扩大市场主体信息的透明度,彻底解决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主体间、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间的信息割裂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企业信息在市场经济运行和维护市场秩序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整合政府监管、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切实推动由政府“一元单向管理”向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多元交互共治”转变,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记者:当前企业信用越来越为经商创业者所关注重视,公示系统在促进企业树立信用理念方面效果如何?
  
  马正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先导工程,是归集、公示、共享、利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国家级信息化平台,能够有效破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基础信息共享的难题,实现由交易者和消费者自主判断企业的信用情况,有利于更好发挥信用在市场评价机制中的“指挥棒”作用,客观上达到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的效果,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全社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约束机制的形成。
  
  目前,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影响日益扩大,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全国共有468.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老赖”担任公司各类职务共计7.1万人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成效显现。

      记者:目前社会担心市场主体越来越多,市场监管的力度能否跟上,下一步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
  
  马正其:以往市场监管的难点体现在由于政府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而发生的“单打独斗”上,公示系统的投入使用打破了“信息壁垒”,实现了“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
  
  在运用中,公示系统将各类企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能够有力推动部门、地方、行业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互联互通,有效解决企业信息的分散化、区域化、碎片化问题,形成企业的全景多维画像,使监管部门能够在数量庞大的企业监管对象中,精确快速地定位企业,全方位定性定量地研判企业,及时动态靶向式地监管企业,有利于综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由部门“单打独斗”向协同监管、综合监管方式转变,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能和水平。
  
   记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哪些建设内容?各部分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马正其: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是要抓好“一云、一体系、四平台”建设任务。
  
  “一云”就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云平台、数据中心与灾备中心以及安全保障环境等。
  
  “一体系”就是通过“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从业务、技术双轮驱动思路出发,提升工程的规范化水平和制度保障能力。
  
  “四平台”就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全量归集、一码关联”,即归集整合全国所有企业信用信息,并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关联企业名下所有信用信息,形成企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通过“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公示、数据开放与信息服务;通过“一体化监管协同平台”建设,实现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监管、综合执法监管、大数据监管等共性支撑和重点领域示范等两大类应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业务支撑平台”建设,搭建省级一体化应用系统、全国一体化应用系统、全国综合运维系统、应用支撑系统等。
  
   记者: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马正其:工商总局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杨晶国务委员、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公示系统作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力有序有效务实推进,目前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在公示系统建设过程中,工商总局从筑牢基础、协同推进、重视应用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抓基础突出一个“”字,总局依法定职能,充分考虑各地区各部门实际,积极推进申报立项,制定下发一系列标准规范,并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制度机制建设取得了实效。抓推进突出一个“”字,在全系统统筹协调、梯度推进公示系统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公示系统建设责任落实,分期分批统筹展开验收,促成公示系统建设的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抓应用突出一个“”字,进一步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深化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充分发挥联合惩戒的约束作用,将信用监管的网络织严、织密。
  
  截至2016年底,覆盖31个省区市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本建成,为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和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要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围绕这一要求,今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公示系统完善应用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马正其:在201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的要求,2017年总局及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围绕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深度挖掘数据资源,丰富拓展系统功能,抓紧建设完善结构科学、弹性扩展、全国一体、层级衔接、高度集约、强力保障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全面公示、共享应用“全国一张网”的效用,其中重点做好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信息归集、有效整合平台、提高数据质量、强化协同监管等五方面的工作,为构建新型监管制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作用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以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来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