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分析图”告诉了我们什么
7月11日是第25个世界人口日。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编印了《分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分析报告》,分别展现了辽宁省等东北4省(区),北京市等东部8省(市),河南省等中部7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西南7省(区、市),以及陕西省等西北5省(区)的人口发展特征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绘制了一份“区域人口与计生分析图”。
近八成流动人口向东部聚集
《报告》显示,东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是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入地。
《报告》指出,东部地区常住人口从2000年的3.68亿人增加到2010年的4.26亿人,2012年增加到4.33亿人。自2000年以来,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总量迅速增加,占全国人口比例近三成。其中,跨省(区、市)常住流动人口迅速增加,在部分省(市)成为常住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以天津市为例,该市常住流动人口2000年只有87.3万人,2005年突破100万人,2012年达到392.79万人。
与东部地区常住流动人口总量呈不断增加态势相反,许多地区呈净流出趋势。《报告》指出,第四、第五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均显示,不考虑区域内部的流动,东北3省1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整体表现为净流出。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看,净流出人口为181.45万人。同时,在流出人口中,育龄人口的比重远远高于流出地的平均水平,减少了东北地区的人口出生规模。
《报告》指出,作为主要的劳动力输出区,中部地区(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安徽省、湖南省)为人口净流出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部地区流动人口9436.9万人,占全国总流动人口的36.17%,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597.5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流动人口5053.9万人相比,增长了86.7%,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
西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与西北地区(山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的多数省份为人口净流出地。
分析
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来看,东部8省(市)的跨省(区、市)常住流动人口总量达到6614.33万人,占全国跨省(区、市)流动人口的77.02%。15岁~39岁的年轻劳动年龄人口占69.6%,使东部地区常住人口的年龄结构更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可能在现阶段获得更多的人口红利和延长未来人口红利的机遇期。
然而,东部地区数量庞大的常住外来流动人口又给当地教育、医疗、就业、卫生、养老方面带来很大压力。2012年7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要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为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8个领域以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合计有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果要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未来东部地区将会面临较大的基本公共服务压力。
2013年11月末,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40个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城市开展试点。东部地区报告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推广,并在每年组织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调查中就此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流动人口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出生缺陷仍然高发
《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以全国年出生数1600万人计算,每年新增出生缺陷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有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25万例。
从东部8个省(市)的常住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来看,与前几年相比,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上升。其他多个省份的数据表明,出生缺陷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2000年医院检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2.6/万,2009年上升至125.19/万。从2011年开始,宁夏15个县(市、区)分批开展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免费孕前检查对预防出生缺陷效果明显,宁夏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1年119.53/万下降到2012年的112.68/万。
分析
出生缺陷发生率在近年内有所升高,并不意味着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削弱或收效较低。造成出生缺陷上升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一,产前诊断和筛查水平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不断扩大,监测水平不断提高,一些过去不能诊断和发现的出生缺陷被及时发现。其二,影响出生缺陷的环境和社会因素增多,育龄妇女环境有害物质暴露增加;高龄产妇比例逐年上升;艾滋病和梅毒等感染性疾病依然严重威胁着妊娠安全。
养老负担明显加重
《报告》显示,虽然全国老龄化程度加剧,但地区间存在差异。
西南地区报告称,2012年,西南地区老年人口比重为10.1%,比2000年上升3.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老年人口比重高0.7个百分点,而劳动人口比例低3.7个百分点。其中,重庆和四川的老年人口比例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人口红利衰减,养老负担不断加重。同时,2000年~2012年,西南地区平均家庭户规模从3.70人/户缩小到3.07人/户,缩小了0.63人/户,缩小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指出,中部地区少儿抚养比(0~14岁少儿人口数与15岁~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略有上升,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与15岁~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逐年上升,呈现“两头上升、中间下降”的年龄结构趋势,这与全国大多数地区少儿抚养比下降,老年抚养比上升形成差异,表明中部地区整体抚养压力大于全国,老龄化趋势加速。2012年,中部地区0~14岁人口规模为0.79亿人,比2008年多165万人,少儿人口比为18.31%,比全国同期占比高出1.85个百分点。15岁~64岁人口规模为3.12亿人,比2008年多369万人,其占比为72.15%,低于全国同期占比约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0.41亿人,比2008年多226万人,占比为9.54%,高于全国同期占比0.14个百分点。
《报告》同时指出,与2008年相比,中部地区2012年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总抚养比(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数加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与15岁~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都呈上升趋势,各类负担呈现加重趋势。这表明,连续多年的劳动年龄人口大量流出,影响了中部地区总体年龄结构,也将影响到相关公共社会事业发展重心的转移,在关注少儿人口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应关注老年人口事业的发展。
相比之下,东部地区常住人口老龄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从2000年的2个增加到2010年的4个,主要原因是大批年轻外来人口的流入。例如,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该市外来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只有3.36%,外来常住人口对稀释东部地区常住人口老龄化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分析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家庭户规模缩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对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造成较大冲击。要采取有效措施,从经济、社会、制度、立法等方面,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以及健全的法制加以解决。同时还要加强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不同区域人口发展研究的常态机制和投入机制,提高人口综合决策能力。
据介绍,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要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网点,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等服务。该法律还从城乡规划、无障碍建设、宜居社区建设等方面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作出规定,力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
“单独两孩”有长期红利
去年年末,我国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启动实施了该政策。根据《报告》,各区域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基本不会造成生育堆积现象,总体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介绍,单独两孩新政影响的主要是城镇育龄夫妇。在东部地区,以北京市为例,相关调研表明,该市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每年出生的人口将增加5万人左右,预计2017年该市出生总量达到峰值24万人。天津市在2013年前,已对该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意愿调查显示,该市约有25%的城镇单独夫妇明确表示希望生第二个孩子,对未来天津出生人口总量影响不大。
上海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造成出生人口的爆发式增长。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较低。调查显示,上海市处于生育旺盛期的80后户籍家庭的生育意愿仅为1.2个孩子;二是目前上海市户籍80后家庭中约有80%的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2011年有1.2万对“双独”夫妇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只有不到一半的育龄夫妇真正生育了第二孩。三是1987年上海市就实施了“农村单独家庭可生两孩”的生育政策,但在2008年~2013年的5年间,只有30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福建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人口出生影响较为微弱。根据预测,在今后10年左右,福建省处于生育旺盛期的20岁~29岁妇女人数将以每年平均15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减,30岁~34岁妇女在2020年以前每年增加5万人左右,2020年以后开始快速减少,2025年比2020年减少60万人以上。其次,福建省在2001年1月即在农村实行单独两孩政策,降低了总体压力。
广东省完成的《完善生育政策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其基本判断是广东省从2014年起实行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户籍总人口、年出生人口数、生育率水平和人口年龄产生本质性影响,完全可以把总和生育率控制在更替水平以下。
《报告》显示,东北地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不会出现明显的出生规模的政策性反弹。东北3省1区今后5年~10年的出生人口规模,由育龄妇女规模和生育率决定。根据六普人口年龄性别结构数据,可以推算出东北3省1区今后5年~10年育龄妇女的规模,减少的趋势很明显。据预测,2015年,东北3省1区合计每年新增加的出生人数不超过10万人,各省(区)每年新增加的出生人数在2万~3万。
《报告》指出,据预测,西南地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2018年出生率平均稳定在12.05%。左右;2019年~2024年出生率平均稳定在10.66%。左右;2014年~2024年出生率平均稳定在11.29%。左右,基本不会造成突出的“出生堆积”现象。
《报告》指出,西北5省由于现阶段除陕西外,西北其他省区均实行1-2-3孩政策,因此,单独两孩政策涉及的人群范围较小,政策实施对人口影响普遍较少。
分析
做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除了本地区要合理规划和适当增加产科床位、相应增加0~3岁儿童早期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增加更多生育保险基金以外,当务之急还应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包括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以及单独夫妇身份认定和有关奖励制约政策的衔接工作。
同时,需要制定相应配套调控政策,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人口信息报告制度,防止出现“生育堆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