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通报3起致3人以上死亡涉酒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中新网石家庄6月21日电 (记者 陈林)21日,在此间举行的河北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河北警方通报了近期河北发生的3起死亡3人以上涉酒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据通报,一是石家庄晋州市“5·11”死亡3人事故。今年5月11日23时许,杨某驾驶轻型货车,沿歧银线行驶至258公里处,与马某国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造成3人死亡,两车损坏。司机杨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廊坊市大城县“4·11”死亡4人事故。今年4月11日1时许,王某永驾驶重型货车,沿廊泊线行驶至84公里处,与王某驾驶的微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两车损坏。司机王某永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张家口蔚县“3·3”死亡3人事故。今年3月3日21时许,杨某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下广线行驶至342省道106公里附近,与袁某俊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损坏。司机杨某新存在醉酒、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队伍管理处处长苏正军说,酒驾醉驾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远远高于其他违法行为,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在全省公安交警持续严厉打击和宣传教育下,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得到明显遏制,广大驾驶人已基本形成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但是酒驾醉驾屡查屡有,依然不断发生,还不时发生因为酒后醉酒驾车引发的多人伤亡交通事故。今年1至5月份,河北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涉酒道路交通事故217起,造成54人死亡。
苏正军表示,警方对其中造成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进行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多发,酒驾、醉驾违法由城市区蔓延到农村地区的趋势较为明显,农村地区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的“重灾区”。二是时间集中,这些事故全部发生在夜间,与晚餐、夜宵饮酒有直接的关系。三是肇事车型集中,多为小型轿车和私家车驾驶人。四是后果严重,由于酒后驾车意识失控,往往都是高速行驶,造成的伤亡比白天或不饮酒的后果要惨重,因为杯酒之欢,转瞬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剧,教训十分惨痛。
苏正军说,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切记远离酒驾、珍爱生命,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让出行更畅通、更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