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研讨会在秦皇岛召开
(杨少华 柳韶光)7月2日至4日,京津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同发展研讨会在秦皇岛市召开。会议旨在交流京津冀三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提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促进三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北京、天津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全体人员,我省法制办协调监督处部分人员参加了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派专人参会指导。
会上,三地分别介绍了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北京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负责人就北京市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系的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北京市着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五个体系”:一是优化部门间、层级间、条块间关系,构建横有分工、纵有层级的行政执法组织体系;二是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行政权力配置体系;三是强化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着力构建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四是完善执法共同行为规则,着力构建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的执法工作规则体系;五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着力构建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评价体系。同时,还介绍了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案卷评查扣分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
天津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负责人介绍了天津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出台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拓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度,结合实际大力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在全市各街镇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执法体制,强化街道和基层政府管理效能。三是借助信息化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制度加科技”的方法,建立了市和县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大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决策、管理创新、职能调整提供参考。同时,还介绍了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法制办协调监督处工作人员介绍了河北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与会人员认为,此次研讨会为京津冀三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互相学习和借鉴经验做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通过交流学习,拓展了工作思路,达到了取长补短的效果。
会议形成以下共识,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要融入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中。要制定协同发展规划,确定协同发展的实质内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探讨逐步实现网络一体化建设。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合作机制,把控京津冀三地执法工作的“共振点”,把互通性、共同性作为突破口,积极解决京津冀三地比较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交通、环保、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切实加强合作。四是积极探索在京津冀三地接壤的区(县)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合作平台,做好推动协同发展的实务性工作。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与会人员对此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的六项具体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二是研究出台一些发挥京津冀三地优势,统一协作的规范制度,加强工作协调,统一规划,统一步调,真正实现京津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同发展。三是要在行政执法互助协作上有新的举措,在重点执法部门监督协作上实现京津冀三地联动,互为一体。四是建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机制,在信息互联互通上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