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订框架协议 加强警务协同发展

27.01.2016  11:30

1月24日,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三地签订警务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在固化近年来合作成效的基础上,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北京、天津、河北警务协同发展。

三地签订警务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以"协同发展、共建共享、优势互补、联动防控、一体运行"为整体思路,确立了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工作原则。三地将着力共建以联勤指挥体系、情报信息系统、反恐防恐网络、治安防控网络、进京通道查控、公安行政服务、警务资源建设、警媒合作宣传等"八个一体化"为主体的警务合作格局。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京津冀区域警务合作有着深厚的基础和良好的传统,这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上是京津冀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升级版,领域更加宽广,内容更加丰富,措施更加具体。通过着力构建"贯通三省市、覆盖全时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防管控一体研判、一体部署,切实形成整体合力。

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董仚生,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天津市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赵飞,代表三地公安机关签订框架协议并分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