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3.09.2015 10:35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意义重大
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和主要矛盾。通过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增长极。这就使河北能够在更高更广的平台上,参与区域功能重构、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极大地拓展了新型工业化发展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第一次将河北全域纳入国家战略,第一次明确了河北“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功能地位,为河北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河北打造产业协同发展试验示范新平台、提高优质要素聚集力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河北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技术人才支撑。区域产业的转型升级,根本要靠创新驱动,而优质的创新要素是提升创新驱动力的基础和支撑。长期以来,由于京津“虹吸效应”等原因,河北创新技术和人才严重缺乏,与京津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创新人才分布密度来看,2013年京津冀每万人中R&D人员数分别为158.0、97.6和18.6人,河北仅相当于北京的11.8%、天津的19.1%,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36.9)的一半。从创新技术拥有密度来看,2013年京津冀万人专利授权量分别为29.6、16.9和2.5件,河北不到北京的十分之一,仅相当于天津的14.7%、全国平均水平(9.03件)的27.7%。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借势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国家政策支持,有利于我省在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框架下,深入开展与京津的合作,争取先行先试科技创新政策在河北实现延伸覆盖、试验示范,全面推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河北集成应用、孵化转化,为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基础保障。近年来,京津冀的产业发展水平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差异化趋势。《纲要》明确了优势互补原则,有利于京津冀三省市错位发展、深化产业链分工合作,有利于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作为三个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之一,交通一体化发展明确了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交通网络,建立统一高效开放的现代化区域运输市场格局,为促进要素市场化、市场一体化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我省更好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放大协同效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突出重点深化创新,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科技协同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发应用方面实现协同创新,加快信息化技术与传统制造业融合,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坚决落实“6643”任务,实施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装备制造、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利用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研发、引进和推广一批河北急需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打造技改示范企业,示范带动河北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促进传统产业由重转优、由粗转精、由低转高、由大转强、提档升级。
以产业链对接合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紧紧抓住京津产业转移的机遇,选择以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大健康新医疗产业、新能源和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廊坊环首都新兴产业区、临空经济区以及秦皇岛数据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为抓手,紧密结合自身产业基础、承接条件和比较优势,筛选确定承接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要科技转化成果,借势京津,错位发展,主动在上、中、下游产业链上实现“对接合作”,精准推动京津企业在河北直接投资或转移产业链环节,加快推进京津研发成果在河北转化推广,形成“项目带动、企业拉动、集群驱动、产城互动和区域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通过规划引领、政策聚焦、重点攻坚,尽快形成战略性支柱产业。
以金融协同创新提升壮大现代服务业。推进京津冀金融政策一体化,争取将北京、天津金融创新政策向河北延伸,加强与北京金融总部和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联动,建立金融合作经营共同体。建立完善京津冀统一的金融市场,争取在河北设立京津冀开发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积极引进京津金融主体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主动参与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生态环保基金,推动设立基础设施、旅游、扶贫开发等基金。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融资方式,搭建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平台,为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支持。
以农业协同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省是农业大省,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广阔。要充分利用北京人才、科技优势,促进创新要素向环首都区域聚集,推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以毗邻北京的县(市、区)为核心,建设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按照市场化思路、品牌化理念、国际化视野,打造协同发展、城乡共赢的农业科技创新综合体;探索全国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模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比重,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品牌农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以科技资源整合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京津特别是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优势,推进京津技术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集群。推动石家庄、保定、廊坊与京津共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打造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战略性标志性平台,使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科技产业走廊。与京津共建一批科技园区和创新基地,打造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全面提升河北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健全机制,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必须以相应的机制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和支撑。
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打破传统的利益分配制度、实现区域内整体利益的共享,是京津冀区域合作的重要驱动力。着眼于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平台,鼓励我省与京津的国家级开发区共建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园区,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的建设、招商、运营模式;联合京津共建复制推广京津冀先行先试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跨省市投资、产业转移、园区共建、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的利益分享机制。对政府主导、在一定纳税额以上的整体搬迁企业或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居民生活服务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经济总量与税收分享政策,提高产业转移升级动力。
建立完善企业合作新机制。一是以打造区域产业集群为目标,推进京津冀企业协作平台建设。搭建京津冀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化平台和战略联盟平台,使之成为联络和协调京津冀企业的重要渠道,实现企业常态化的沟通协调,随时跟踪了解在京企事业单位外迁意向和合作条件,引导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寻找和发现合作企业。二是积极推动我省行业骨干和龙头企业与京津科技创新机构,共同建设并争列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联合打造京津冀产学研科技创新联盟,推动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同京津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共同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协作攻关,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问题的同时,培育我省自主创新产业链条。
建立完善人才科技合作机制。一是搭建区域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培养职业化的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人,加强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人员联合培养与交流合作。二是推进职称、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区域科技人才制度衔接,健全跨区域人才多向流动机制,推动京津高端科技人才到我省进行创新创业。三是建立区域人力资源开发孵化基地,组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协调中心、人才政策服务中心和高级人才运营中心等。四是加大“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在河北的实施力度,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向河北流动,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和集聚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引导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京津冀协同发展,担负着探索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任务,必须按照深化改革创新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好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一是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财税体制,克服地方利益本位,扭转“唯GDP”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方式;二是抓住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这一突破口,围绕协同发展目标任务,突出增量绩效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区域考核和地方考核相结合,建立基于三地各自发展情况、区域整体发展情况和三地间协同情况三个维度的综合考评机制,形成推动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
本文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厅
23.09.2015 10:35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