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政府立法协作会议召开

14.08.2015  11:16

河北法制报讯  (王永强)8月6日至7日,京津冀区域政府立法协作会议在承德召开。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刘振刚、天津市法制办主任雷颖君、河北省法制办党组书记王桂海、主任时清霜出席会议,三地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设区市法制办主任、专家参加会议。会议由王桂海主持。

 

此次会议由河北省法制办具体承办,主题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区域政府立法协作”。会上,时清霜作了“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的主题发言。京津冀三地法制办主任分别介绍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启动以来,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特别是政府立法工作在服务协同发展大局方面的主要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并就政府立法区域协作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天津市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李树樑就如何用法治手段解决协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天津滨海新区和保定、唐山、秦皇岛、承德等地法制办主任分别结合本地实际作了交流发言。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广辉针对京津冀立法区域协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发表意见建议。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政府立法协作工作,促进政府法制区域协作制度化、规范化,与会人员对《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初步达成了共识。待修改完善后,将共同签署《京津冀政府法制工作区域合作协议》。另外,会议协商确定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密切相关需要加强立法区域协作的大气、水域、交通、物流、防疫、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六个课题,拟由三地法制办分别组织研究,形成成果后交流共享。会议还研究确定了下一次会议由天津市法制办具体承办,主题为“京津冀行政执法区域协作”。

 

转载:《河北法制报》(2015年08月13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