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机制正式确立

16.02.2017  11:33

新华社石家庄2月14日电(记者赵鸿宇)14日,记者从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项目将聚焦于道路运输管理方面,年内有望出台相关法律,这标志着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机制正式确立。

14日9时,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市平山县召开,三地人大常委会就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开展协商,原则上通过了《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英告诉记者,目前三地协同立法向着实质性方面突破,这次会议从具体项目入手,进入了操作层面,实现了从松散到紧密、从单一到统筹、从口头到制度的转变,今后将实施紧密型立法协同,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上实现新的突破。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李小娟称,这已经是第三次召开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会议了,每次会议都有新的突破。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大目标,但三地定位不同、任务不同,立法项目也会不同,有一些项目适合协同立法,如交通、环保、产业领域,有一些项目适合单独立法,如生活垃圾处理等。

她还告诉记者,北京市的主要任务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立法主要从推力方面着手,而天津、河北的主要任务是承接产业转移,立法应从拉力层面出发,在拥有相同目标的前提下,共同就具体项目进行协商,形成合力,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绍林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人大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国家层面的和地方层面的法律保障,从区域来说,目前比较流行的立法方案是一方起草,两方参与。天津近几年有4个项目都是用此办法,特别是《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在法律责任方面与河北的规定基本一致,这有利于共同推动环保治理。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说:“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机制正式确立在立法保障方面为三地协同发展提供了支撑,京津冀三地人大在地下水管理、水土保持、国土保护与治理等重点立法项目上在进行积极沟通,今后教育、医疗、社保、文化、体育等方面也要纳入协同立法的范畴。

 

转载:《新华网》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