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继续享税收优惠 城中村纳入棚户区改造
个人购房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地、建设和上市,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年底前覆盖市区……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在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宏观要求。
而大家普遍关心的现有限购政策是否做出调整,该《意见》则未有提及。
关键词税收优惠
个人购房继续享受房产税税收优惠
《意见》明确要求继续执行个人购房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
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根据市场化原则和国家相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对中小户型和居民自用首套房实施利率优惠政策。
个人购房税收优惠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棚户改造
城中村纳入棚户区改造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将城中村和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旧住宅小区,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
确定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时,优先安排城区老工业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加大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力度,对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棚户区进一步调查核实,编制全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融资政策,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坚决打击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逼迫搬迁等违规行为,严禁动用公安机关基层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关键词住房供应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地
《意见》要求要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足量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在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面,《意见》要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进一步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意见》强调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住宅开发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门诊所、居民健身场所、社区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
关键词预售管理
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年底前覆盖市区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严格预售许可审批,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力争2014年底前市区全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2014年底前要完成平台技术标准制定。
同时,《意见》强调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销售等行为。
省会落点
省会允许自行改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
在推进棚户区改造方面,石家庄市政府也于日前出台相关政策,对非集中成片、近期无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在规划许可前提下,允许产权人自行改建(扩建、翻建)房屋。
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将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要求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
非集中成片、近期无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在规划许可前提下,允许产权人自行改建(扩建、翻建)房屋。
新建住房总套数原则上应与原套数一致,总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原有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2倍以下(含1.2倍),新建的住房原产权性质不变。
储户调查
预期房价下降的人多了4.5%
今年以来楼市低迷下行,越来越多的人持观望态度,也加重了房价下行压力的预期。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的2014年第二季度河北省1000户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对下一季度房价,22.4%的居民预期“上涨”,48%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4.3%的居民预期“下降”。与今年一季度调查相比,预期“上涨”的居民少了9.9个百分点,预期“下降”的居民增加了4.5个百分点。
67.3%的受访居民认为目前房价“高,难以接受”,30.9%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可以接受”,1.8%的居民认为“令人满意”。
未来3个月内准备出手购房的受访居民占24.4%,较上一季度提高5.6个百分点。
银行家对房地产价格预期指数下降。预计第三季度房地产价格“基本不变”和“下降”的银行家分别占60.78%、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