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标注应一目了然
07.06.2014 03:54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食品生产企业都在食品标识中增加了“产地”内容,并且按照规定将产地以行政区划标注到了地市级地 域。但是,有些食品企业在“产地”标注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问题主要出现在一个品牌有几个生产基地的食品企业。这些企业在“产地”标注时不是标注产品 的产地,而是将所有生产基地的“地市级”名称全部进行了标注,这并没有起到有助于消费者选择食品的作用,一旦出现问题也不容易联系。
鉴于上述情况,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产地”标注问题,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达到明明白白消费。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7.06.2014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