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区域产业体系是京津冀钢铁协同创新立足点

16.08.2016  23:12

京津冀钢铁产业结构转型推进难度大,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协同创新,立足点是完善区域钢铁产业体系,形成三地间具有实质意义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以河北、天津钢铁企业稳定的创新需求提高北京创新积极性和研发效率,通过升级北京、天津钢材消费市场引导河北和天津的钢铁企业技术创新。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位置紧邻,交通便利,产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各有不同,目前都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深化阶段。如何践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通过三地协同创新促进区域内钢铁业转型,实现有效治理大气污染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的双重目标,是目前京津冀地区诸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中最为突出和迫切的一个。

京津冀钢铁产业协同创新需立足完善区域产业体系

2015年,京津冀区域粗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超过26%,区域内超过90%的粗钢由河北产出。这样的产业结构引发了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突出矛盾。目前,首都经济圈是全国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一个区域。作为区域的经济支柱,京津冀至少不能在中短期内通过产业转移、关停等方式将钢铁产业移除,促进其结构升级是必然选择。

(一)北京、天津、河北的钢铁资源各具优势,但钢铁产业体系都不完善

北京、天津、河北的钢铁资源各具优势。北京的优势:一是钢材市场需求量大,中高端购买力强;二是钢铁科研实力雄厚、生产性服务业较为发达。天津的优势:一是具有与北京相类似的钢材市场优势;二是制造业产业体系相对完善,有利于钢铁产业发展。河北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独特、原材料优势明显、工业历史悠久;二是钢铁生产企业集聚,拥有广阔的钢铁等传统产业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市场。

三地钢铁产业发展的劣势也很明显,任何一地的钢铁产业体系都不完善。北京因环境容量非常有限,钢铁产能外迁,钢铁技术创新成果不能在本地应用推广;天津虽然有一定的创新实力但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样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河北钢铁生产规模大,但创新能力较弱。

三地之中,河北拥有较好的钢铁产业集聚效应。受益于集聚效应,河北钢铁企业的装备水平、工艺水平不断进步,并形成了产品成本低廉、质量稳定的优势,全球竞争力快速提升。根据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数据,2015年河北出口钢材同比增长36.12%,占全国钢材出口总量的比重为32.91%,共创汇153.22亿美元;2016年以来,在国际钢铁贸易摩擦日益严重和国内钢价出现一定程度回弹的全球大环境下,河北钢材出口在前5个月仍然保持了同比增长17%的高水平,创汇超过33亿美元。此外,河北的钢铁产品以普钢为主,目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但由于省内大量钢铁企业之间已经形成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市场、不同环节的专业化分工,因此并没有出现集聚区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但河北省大量民营钢铁企业发展时间不长,起点低,产业体系不完善的矛盾也最为突出,一个主要表现是创新资源不足。中高端产品在全省产量中的占比非常低。2015年,河北出口钢材平均价格为414.26美元/吨,比全国平均价格低了144.71美元/吨。首先,河北钢铁技术研发平台短缺。截至2015年,河北省共有39家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钢铁领域仅有5家。同期,全国共有接近2000家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在钢铁领域超过70家。河北省国家级钢铁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在全省和全国的比重都非常低。河北拥有109家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除河北钢铁集团外,只有14家拥有省级技术中心,有些较大规模的民营钢铁企业甚至没有研发中心。其次,河北省研发资金短缺。2014年,河北省钢铁产业R&D经费总额70.79亿元,虽然总量在全省制造业31个行业中最多,但投入强度仅为0.64%,在31个行业中排名第11位,与全国水平相比低了0.24个百分点。再次,研发人员短缺。2013年,河北省钢铁产业研发人员占比为7.08%,尚未达到全国钢铁行业2009年7.25%的平均水平,与全国大型企业2009年9.21%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更为明显。

(二)京津冀钢铁协同创新的立足点是完善区域内钢铁产业体系

协同创新是京津冀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但尚未取得实质性效果。主要的原因在于,三地钢铁产业可以通过出台“规划纲要”“行动计划”等在宏观政策层面合作,但无法真正通过微观配合实现共赢。三地钢铁产业的关联度弱,即使任何一地的钢铁产业体系都不完善,也难以依托地理临近性实现优势互补,从而形成了目前整个区域钢铁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大的被动局面。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受资源和条件限制,在一地范围内解决本地钢铁产业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存在较大难度,但可借助区域协同创新的战略契机,将本地钢铁资源在更大范围的区域内优化配置,形成比较完善的京津冀区域钢铁产业体系,通过具有实质意义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三地共赢。具体而言:河北、天津专注于钢铁上游生产,北京服务于钢铁企业研发,北京、天津引领钢材消费转型。

京津冀钢铁协同创新的立足点是完善区域钢铁产业体系,是在区域范围内优化、延伸钢铁产业链条。区域钢铁产业体系的完善,将拓展北京创新资源的服务半径,让河北、天津的钢铁企业切实享受到北京的创新服务;反之,河北、天津钢铁企业稳定的创新需求将会提高北京钢铁创新积极性和研发效率;更重要的是,还可通过升级北京和天津钢材消费市场来引导河北的钢铁企业技术创新,进而全面促进区域环保水平提升和产业结构升级。

京津冀基于完善钢铁产业体系的协同创新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促进京津冀区域内钢铁创新要素向钢铁企业流动

北京拥有一批优秀的钢铁产业研究机构和中关村等创新高地,培育了大量技术研发专业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创新成果丰富且创新能力较强,来自于中央和北京市政府以及民间的各类创新支持资金较为充裕。但这些创新要素并没有在市场中充分活跃起来,反而在市场化的进程中遇到了问题。

一是创新成果与创新需求不衔接。创新需求存在于两个层面:其一是钢铁企业的创新需求。一方面,一些已有的研发成果与钢铁企业的创新需求脱节,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另一方面,很多钢铁企业不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虽然有比较明确的创新需求,却只能停留在设想阶段。其二是钢材市场的创新需求。我国目前的钢材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立体式钢结构建筑用钢、特殊领域高端合金钢、优特带高端产品、冷轧高级表面用钢等产品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潜力大。但上述领域的创新成果较少,有些甚至存在创新盲区。

二是成果应用与支持资金不配套。河北、天津钢铁企业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是,研发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河北省为支持钢铁产业创新,在“十二五”期间配套了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了总额1200万元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钢铁联合研究基金”,但这些政府支持资金十分有限。尤其是在当前钢铁经营形势持续严峻、大气污染防治日益严格的环境下,企业现金流趋紧,技术创新难以落地。北京创新要素丰富,但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处北京的科研机构的技术研发,不能转向支持河北、天津钢铁企业的成果应用,以致创新成果转化受阻。

京津冀立足完善钢铁产业体系实现协同创新,首先要解决区域内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问题。一是实现在供应市场与需求市场之间的流动,重点在于以消费激励引导技术创新;二是实现从北京富集地区向河北和天津需求地区流动,是区域内跨行政区的流动,政策突破必不可少;三是强化从科研机构向钢铁企业的流动,不是简单的从政府向科研机构以及科研机构之间的流动。

(二)发挥京津冀市场对区域内钢铁企业创新重点和趋势的引领作用

任何创新活动都不能脱离市场需求,包括满足已有市场需求基础上的创新,以及面向开发未来潜力市场的创新。政府可以发挥北京、天津钢材消费市场的优势,以大气污染防治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规范和升级区域钢材市场,对京津冀钢铁创新需求形成政策引导。但目前,京津冀钢铁生产与消费市场并不存在协同效应。河北钢材产品以普碳钢为主,现阶段还无法满足北京、天津中高端钢材市场需求。因此,河北钢铁企业虽然产量大,但主要面向区域外销售;北京和天津是钢材大市场,但并不是本区域钢铁产品的主要消费地。

京津冀促进钢铁创新要素区域内流动,本质是在大于省级行政区的更大区域范围内重构钢铁工业体系,须考虑将区域内的研发、生产与消费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区域内钢材市场对钢铁产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让京津冀钢铁创新要素充分释放价值。对此,三地政府需步调一致,共同做好监管、引导和服务工作。一是规范区域市场的强约束手段先行,通过强化标准和严格执法淘汰不符合京津冀未来发展需求的钢铁产能,这是引导钢铁技术创新的前提。二是引导区域钢材消费市场升级,将临近的钢铁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求显性化,以好的市场前景和高的产品附加值吸引区域内钢铁企业主动创新。京津冀区域内钢材市场结构的变化,对钢铁企业产生的影响将更为直观,不仅能够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产生现实压力,还可清晰化京津冀钢铁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路径,既能够升级京津冀钢铁产品结构,还能够通过产品的多元化和新兴市场的拓展化解产能过剩压力。三是服务京津冀钢铁消费企业与钢铁生产企业、钢铁研发机构共同形成区域钢铁创新链,针对未来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合作研发。

(三)建立京津冀钢铁产业协同创新的政府工作机制

京津冀既然已经明确了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大思路,就要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步调一致地迈出改革步伐。主要目的是要将这项工作制度化,采用适宜的方法优化配置区域钢铁创新资源,取得好的创新效果。一是明确协同创新的权责利。三地在钢铁产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政府部门的定位、各自拥有哪些权责利,都要进行合理设计。不仅要明确权力和责任,还要形成利益共同体,避免他地贡献、一地受益的情况。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京津冀钢铁产业协同创新将很难落地。二是工作重点为强化监管、重点引导、做好服务。强化监管是要制定严于全国水平的京津冀钢铁产业标准,重点引导是指开拓北京、天津和河北大区域钢铁市场的中高端需求,做好服务是通过制度创新出台京津冀钢铁产业一体化的创新要素支持政策。三是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将基于协同创新的京津冀钢铁产业体系完善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专题,将职能落到实处。三地加强沟通,重点解决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统一向国家相关部门汇报。

京津冀钢铁产业协同创新机制重在发挥长效作用,中短期的重任是解决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现实问题。通过完善区域钢铁产业体系实现协同创新,与长期发展问题与两个短期现实问题的解决密切相关,能够将区域问题、三地各自的内部问题统筹考虑,因此难度较大,相应的管理机制亟须建立。

通过协同创新完善京津冀钢铁产业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改革现有制度促进京津冀钢铁创新要素流动

一是中央政府支持地处北京的钢铁领域研发资金使用不应局限于在北京开展的技术研发,要向京津冀钢铁企业的技术应用倾斜。一方面,可以拓展北京研发机构关于资金的使用范围;另一方面,还可以考虑设立中央政府与三地政府联合出资的专项引导基金,与区域内钢铁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相配套。二是出台培育区域内国家级钢铁技术研发中心的相关政策,可以支持北京、天津的国家级钢铁研发机构在区域内的钢铁集聚地设立研发分支机构,还可以支持有实力的钢铁企业,包括民营钢铁企业,建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研发机构的设立也要充分发挥钢铁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向应用环节转移。三是支持京津冀钢铁企业在北京中关村等创新高地建立企业研发中心,让钢铁企业充分享受中关村等创新集聚区的溢出效应。四是为京津冀钢铁企业的人才培训提供政策支持,提升钢铁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五是钢铁产业集聚区的土地政策也要根据北京创新要素的流入作出相应调整,确保与创新要素相配套的土地落实到位。

(二)激发京津冀钢材消费市场中高端创新需求

一是提升钢铁生产企业排放检测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控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加速企业技术创新进程。二是在京津冀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的要求,做好京津冀区域发展新型建造方式的规划设计以及相关标准、鼓励资金、施工资质等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在京津冀的教育、医疗、政府服务、会展、体育、娱乐休闲、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推广可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设立示范工程,加大对京津冀钢铁企业的创新示范效应;用钢采购重点考虑京津冀钢铁企业,以标准约束产品质量;为装配式钢结构企业、钢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之间创造技术创新的合作空间。三是对于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钢材产品,例如前面提到的特殊领域高端合金钢、优特带高端产品、冷轧高级表面用钢等,政府可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重点支持,例如资金支持国家级实验室、省(市)级实验室与上、下游企业合作研发,实施政府采购等。四是在河北、天津推广钢铁绿色供应,强化京津冀钢铁产业体系的物流服务,将生产与物流的标准同步,避免区域市场日趋一体化后,钢铁产品在流转过程中形成新的污染。

(三)实现京津冀钢铁产业体系的利益共享

一是清楚认识京津冀立足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的重要性,三地政府都应享受区域钢铁产业体系完善带来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空气质量好转、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产业结构优化方面,但同时也应共同承担责任。例如北京重点配套资金,河北、天津通过产能拆除、技术升级两个途径淘汰不合乎未来区域发展需要的钢铁产能。钢铁企业集聚地引进创新要素,也要及时落实土地配套政策。二是探索微观主体间的多种合作方式。例如在河北省钢铁企业集聚地建立钢铁创新改革区,与北京中关村合作开发运营,引入中关村的机制和智力资本,加速京津冀钢铁企业技术创新。还可以在钢铁企业与北京钢铁研究机构合作的过程中,实施鼓励创新成果商业转化的激励措施,激发合作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