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注:交警纠正违法行为 忽视安全隐患多(2)

20.02.2016  00:04

近日,交管部门对这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呼吁市民如果骑车带小孩的话应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在日常执勤过程当中,由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交警在裕华路执勤的时候发现,一个家长将孩子放在电动车前面,孩子的上半身探出车外,情况很危险,交警随即将该行人拦停纠正了他们的危险行为。

除了这样的违法交通行为以外,常见的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二是路口闯红灯抢行,三是违法骑车带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可以处警告或罚款,违章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当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者在道路上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将会被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