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启动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主要路口将设“非机动车、行人处罚点”
市区主要路口将设“非机动车、行人处罚点”,在“禁止停车”区域乱停车不仅罚款还要记分……记者11月15日从市交管局获悉,在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月1日,市交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道路“四乱”问题,是指“行人、自行车、‘三车’、机动车”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意、无序通行,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市交管局要求,通过依法严管,在全市道路范围内,杜绝和减少“四乱”现象,使主干道信号灯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自行车守法率达到85%以上,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机动车无乱停乱放(非法停车率低于4辆/公里);二环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线区域基本无“三车”上路,杜绝黄牌货车、黄标车等“限行”车辆违规通行。实现城区主干道高峰不堵,平峰不乱,各行其道,秩序良好,县区国、省道路安全、有序通行的目标。
在“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期间,市区各交警大队将分别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非机动车、行人严管处罚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天7:00至19:00对非机动车、行人管理不失控。各交警大队把警力向覆盖面没有达到的支小道路,特别是学校、商超、医院门前等周边易拥堵的小街巷延伸,加强指挥疏导,不留死角。
同时,市交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在路口交集处和非机动车道与便道之间,增设路面交通护栏,实现道路功能硬性分离;针对育才街、槐北路、槐中路等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且交通流量较大的支小道路,在禁止停车路段逐步提高禁停标志、标线的安装和施划数量,执勤交警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时,对于停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禁停区”等禁令标志、标线处车辆,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进行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综合整治大会战”整治重点
城区突出查处以下行为
(一)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2、非机动车越线停车;
3、非机动车走快车道;
4、非机动车在高架桥上通行的;
5、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6、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7、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路口。
(二)“三车”交通违法行为
禁止“三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
(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不入位停车、占轧盲道、不按顺行方向停车);
2、酒后驾车、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
3、公交不按规定停靠站点、压站候客、不走公交车道等;
4、出租车随意调头、停车揽客;
5、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6、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县(市)突出查处以下行为
1、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行驶;
2、客运车超员;
3、机动车超载、超速行驶;
4、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
5、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