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交界地区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

09.12.2016  13:11

    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严控京冀交界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国家发改委网站12月7日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北京市和河北省毗邻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其中,对于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尤其引人关注。

    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原则,提出了相关工作任务和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强化协同协作。明确了跨区域管控的重点地区和总体要求,强调坚持“一盘棋”谋划,突出绿色、宜居、人文、智慧发展,探索人口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建立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互利共赢的跨区域规划建设管控新机制。

    加强规划管理。强调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交界地区有关县(市、区)的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由省级统筹编制,并加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等规划衔接。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开展交界地区整体城市设计,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保护生态环境。主要是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完善跨区域生态环保联防联治机制。

    严格管控措施。重点是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产业准入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严控人口规模。

    统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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