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9.10.2014  19:10
冀安委办传〔2014〕46号 各设区市安委办,定州市、辛集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APEC)将于11月5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将做好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是国内外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世瞩目。确保会议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既是安全监管职责,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今年以来,全省较大事故频发,且高发势头明显。1至9月份,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22起,死亡90人,同比增加7起、24人,分别上升46.7%和36.4%(其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4个行业领域就发生较大事故14起,占63.6%)。特别是9月份全省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34人,同比增加6起、28人,分别上升300%和466.7%。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自觉克服自满情绪,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本辖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立即组织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查盲区、找盲点,坚决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对环北京周边、产业集中、隐患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网、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深入排查,重点排查私挖滥采、偷开偷采、偷排偷放、“三超”、“三违”、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三轮车载客、“三合一”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或损坏、消防通道堵塞、施工现场混乱、防护措施不到位、特种设备年久失修或年检不合格、游乐设施存在缺陷等问题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并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负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在会议之前和期间,都要组织执法人员到厂矿企业、施工现场以及商场、宾馆、饭店、医院、景点景区、车站、码头、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特别要把安全生产重点县,环北京周边县(市、区),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和部位,平时隐患问题多、整改不积极的企业以及以前发生过事故、基础工作差、不放心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对失职失察行为要严格问责。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持续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器材、车辆、装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动向,及时汇总报告信息,确保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11月5日至11日,各市安委办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省安委办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
  省安委办联系电话:0311-87908255。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