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一饭店突然闯入11个迷彩蒙面人 老板被砍

10.03.2015  11:10

民警查获该犯罪团伙的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左二)指认作案现场。

犯罪嫌疑人(右一)指认作案现场。

春节前夕,井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一个多月缜密侦查,打掉一个持械蒙面寻衅滋事犯罪团伙,将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维护了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

饭店老板突遭持械蒙面人袭击

1月10日20时50分左右,井陉县某村饭店老板刘某在自家饭店雅间里,正与村民杜某说话,突然从外面闯进一伙身穿迷彩服的蒙面人,有的手持刀具,有的举着镐把、铁管,二话没说,就向刘某身上乱砍乱打,杜某见状上前阻拦,也遭到了殴打,二人抱头向外躲避,歹徒追打不停,一直从雅间打到大厅,打得二人招架不住,造成刘某胳膊被砍伤、杜某头部被砍伤。

随后,这伙歹徒乘车分散逃走。

接到报案后,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国生感到犯罪团伙持刀蒙面殴打他人案情重大,一面指令秀林刑警队等相关单位民警迅速出警,一面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该局政委王伟力、副局长王永维等领导闻讯马上赶至现场。副县长、公安局长刘风林指示,此案发生在公共场所,性质恶劣,又时值春节将至,一定要集中警力,尽快侦破此案,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该局当即成立了由政委王伟力挂帅,刑警大队教导员贾国平牵头,从大案中队、网安大队、秀林刑警队和秀林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的“1·10”专案组,分设走访调查、现场勘查和视频侦查3个小组,昼夜开展工作。

作案车辆遭“棒打”民警顺藤摸瓜

在侦查中,现场勘查小组多次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扩大勘查范围,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从中寻找有价值的线索。

走访调查小组首先向受害人刘某和杜某仔细询问了被打过程、犯罪嫌疑人的面目特征、本人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与他人有无各方面的纠葛过节等情况,而后对饭店服务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了深入调查访问,从中发现矛盾点。

经过询访,证实受害人杜某的确是在阻拦歹徒殴打刘某时无故被打,没有其他问题,但受害人刘某在情感、经济债务等多方面与他人存有矛盾。

受害人刘某还提供了一条线索:他被殴打后,歹徒逃跑时,在饭店门外,他操起一根木棒,将一辆嫌疑车辆的挡风玻璃砸坏。

视频侦查小组调取了饭店、饭店周围及县内、矿区公路卡口的所有监控录像加班加点进行观看,发现案发时犯罪嫌疑人乘坐的3辆车均来自北横口方向,逃跑时一辆车逃至天长镇方向,两辆车逃向北横口方向。

监控录像显示,逃往天长镇方向的那辆车没有牌照,挡风玻璃破损,该车正是刘某用木棒砸坏的那辆车。

监控录像还显示,1月1日和4日有几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在横口村一带公路上停车。

专案组将3个小组的侦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后,把下一步的侦查重点放在对与受害人刘某有矛盾的人员进一步调查和寻找嫌疑车辆上。

警方兵分多路抓捕 11人陆续落网

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微水的魏某(男,33岁)与社会闲杂人员频繁接触,并有人发现其在案发时间段和1月1日、4日都穿迷彩服来过案发地一带,而在石家庄居住的樊某(男,27岁)与他联系紧密。

后又经多方侦查确认,魏某和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3日,专案组兵分两路实施抓捕行动,一路民警经过侦查,在石家庄某医院将正在带人看病的樊某抓获,另一路民警在井陉县某村附近一家歌厅将魏某、高某某抓获。

紧接着,在石家庄市区办案的民警马不停蹄,快速出击,又将涉案人员许某(男,29岁)、高某(男,37岁)抓获,在井陉办案的民警同时行动,在该县县城、微水将霍某(男,23岁)、陶某(男,23岁)、冯某(男,29岁)抓获。

经过民警深入家中做家属的工作,程某(男,25岁)等3名在逃人员迫于压力,分别于2月6日和9日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济纠纷酿报复 犯罪嫌疑人均被刑拘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魏某等人供认,因受害人刘某多年前欠魏某2万元房屋装修费不还,就想让平时来往密切的高某某找人“收拾”刘某。

于是,他便提前在县城一家商店购买了刀具、木棒、铁管和迷彩服、黑头套等作案工具,并策划对刘某的作案行动。

1月1日和4日晚上,他两次开车带人进行踩点,伺机作案,因没有找到刘某,无法下手,只好返回。

1月10日傍晚,魏某向人借了3辆汽车,让樊某、程某、高某某各开一辆,拉上事先找好的其他帮手,携带刀具、木棒、铁管等作案工具,提前隐藏在刘某饭店周边,并给每人分发了迷彩服和头套等物品,他下车到饭店附近踩点窥视。

20时50分左右,当魏某发现刘某在饭店时,即打电话通知各车人员持械蒙面同时进入饭店雅间,一齐动手,对刘某和在场的杜某进行了殴打,一直打到大厅。

将二人打伤后,樊某、程某开车向北横口方向,高某某开着被受害人刘某砸坏挡风玻璃的车慌忙向天长方向逃跑了。

目前,魏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并摄/李忠勇吕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