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必须”为统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8.05.2015  13:17

  3月17日,省工商局刘云峰局长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决落实“五个必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在新常态下开创全省工商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刘云峰局长的讲话讲到了基层工商工作的根本上。作为县级工商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刘云峰局长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个必须”为统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适应新常态、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当好全县工商系统勤政廉政典范
  
  县工商局党组作为全县工商系统的核心力量,其整体素质的高低、工作作风的好坏、决策执行能力的强弱,甚至成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着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形象,关系到法定职责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在新常态下能否继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近年来,平泉县工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升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班子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为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近年来,平泉县工商局党组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内容,通过参加省、市局、县委、县政府集中培训、组织召开专题党组学习会议、作为每次党组会议开始前必修课以及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学习,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显著增强。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得到了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拥护和认可。
  
  二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局党组全体成员以争做优秀的共产党员为标准,以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楷模为榜样,从工作大局出发,讲团结不分心,讲原则不推诿,讲协调不扯皮,彼此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合力。在系统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切实履行好所承担的各项法定职能,共同推进全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以“做人有准则、做事有原则、工作有规则”为标准,班子成员通过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工商局制定的各项工作纪律及规章禁令,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进一步树立了廉洁自律的道德品质。
  
  四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选人、用人方面,我们坚持按章办事、公开公正、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以及市局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坚决破除简单的以票取人、平衡主义、老好人主义等不良现象,使得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优的干部职工走上股级、副股级岗位,成为全县工商系统的中流砥柱,系统上下形成了“靠真本领立身、靠工作实绩上进”的良好风气。
  
  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履职尽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我们身处基层,是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同时,又承担着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任。履职尽责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商部门的整体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满意度,关系到在地方党委、政府中的考评位次。近年来,我局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依法行政水平、廉政勤政意识为重点,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拼搏进取、求真务实、敢闯敢试、敢于胜利的干部队伍,为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先后被省局表彰为2012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在2013年度、2014年度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均包揽了全部奖项的第一名,分别被评为2013年度食品安全监管金杯奖,2013年度、2014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先进集体、“规范执法杯”金杯奖、信息宣传优胜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执法部门综合奖一等奖,2014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垂直管理部门综合奖第一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成绩第一名。
  
  一是以“三提升、两增强、一树立”为核心,队伍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14年,我局结合系统实际,以“提升业务能力、监管水平、自身修养,增强服务意识、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为核心,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主题学教活动。通过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章建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现了学习气氛更浓、作风形象更佳、工作业绩更优的良好效果。活动期间,共开展阳光大接访活动2场、做客县电台民声热线栏目2期、聘请市局、县纪委及系统内业务骨干授课7期,组织理论研讨活动3场,全局撰写自查报告128篇、理论文章45篇,系统上下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以依法行政为重点,队伍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局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程序、案卷文书制作、案件信息公示等内容为重点,通过组织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视频会议、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月、换发执法证考试、业务能手授课、案件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特别是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注册登记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组织开展的案件互评互查活动,通过查看罚没票据、案卷质量、自由裁量权、强制措施等内容,有效提升了案件规范化水平,全局近年来无一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依法行政工作先后得到了省纪委、省局有关领导以及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以廉政勤政为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每年年初,我局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服务发展、市场监管等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调度、同考核。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通过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学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内廉政法规,开展主题警示教育,聘请县纪委领导授课,制定《行政权力目录》等形式,进一步严肃规章禁令及各项纪律要求,系统上下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也为我局行风评议名次前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我局分列行政审批类别第2位,行政执法类别第4位,涉企收费、行业监管类别第3位,2014年在全县32个评议部门中排名第五位。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系统上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有力支撑,也是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自身行为的必要保障。近年来,我局从规范党组履职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等多个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系统上下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一是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2013年以来,我局在执法办案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立案备案、案件核审、案件抽查通报、案件互查评议等制度规范,对于一般疑难案件,由县局法制股提前介入,从立案、证据采用及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全程规范指导。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与县法院、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会诊,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和程序合法。特别是今年以来制定的《平泉县工商局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考核办法》,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程序和实体、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的原则,从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评标准、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确保了各项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推进。
  
  二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有效规范了党组履职行为。近年来,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出台了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三大一重”集体决策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上认真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效规范了县局党组的履职行为。同时,我局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章建制阶段任务,对公务接待、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车辆管理、基层分局规范化建设规范等各项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由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检查,为实现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完善工作落实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每年年初,县局党组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平泉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办公室制定下发《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各基层分局、机关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对于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立足本部门实际认真加以谋划,什么样的工作怎么干、由谁具体负责、力争达到什么样的效果等都要一一细化,切实做到统筹兼顾,措施有力,区分轻重缓急,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局党组。同时,县局党组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导督办职责,监察室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重点工作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付久明)

                                                                                                                 (作者为河北省平泉县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