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残联 以“五个强化”为抓手 推进残疾儿童康复工程结硕果

11.12.2015  14:30

 

2013年以来,沧州市残联深入推进贫困残疾儿童康复工程,以五个强化为抓手,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购置辅助器具,取得显著效果,得到社会普遍赞誉。三年来,全市共救助各类贫困残疾儿童3266人,救助资金2000余万元,康复有效率达到100%,家长满意率达到98%。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残联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党组、理事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始终把残疾儿童康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实施过程中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列入沧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件重点惠民实事”之一。二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在省救助要求的基础上,将残疾儿童范围由“0-6”岁扩展到“0-10”岁,为更多的残疾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救助。三是取消了指标限制,在省定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全部进行免费救助,确定一个,康复一个,救助一个。

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在宣传内容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资助范围、救助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救助范围涵盖聋儿、脑瘫、肢体残疾、智障、孤独症、视力残疾儿童。在宣传途径上,充分利用三大平台,一是村(社区)公开栏,二是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三是QQ、微信等大众平台,实现多途径广泛宣传,将政策宣传到户、宣传到人,做到了无死角、无遗漏,扩大了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宣传形式上,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入户与残疾儿童家长逐个沟通,进行康复知识、政策宣传,使家长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积极主动地接受康复训练。

强化摸底筛查,确保审批严谨高效。在筛查、审批过程中,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调查摸底,登记到位。县、乡残联、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人员逐家逐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0-10岁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并逐一进行登记汇总。二是初筛检查,解释到位。组织医院和康复机构专家,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残疾儿童筛查,按照残疾的可塑性、康复最佳期、具有可抢救性的要求,对疑似的残疾儿童进行筛选和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三是复查确定,审批到位。对筛查确认的残疾儿童逐个登记填写《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及《统计表》,进行数据汇总,全部建立了齐全的康复档案。

强化康复训练,确保残儿参训实效。一是引导康复机构不断强化师资力量和康复设备,聘请专业康复训练师对受训的残疾儿童实施一对一的康复训练;同时配置了大量的康复训练器材、康复教材,制定了训练方案。二是康复训练师根据每个孩子的残疾程度和生理特点,分别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具体延伸到康复训练的各个程序。三是实行康复训练日记录制度,训练师对每个孩子按照训练程序每天的训练情况记录在案,对每天训练进行评估,并要求家长签字,便于及时沟通情况,确保康复效果。四是成立了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学校,使家长提高康复意识,学习相关知识,自觉地配合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强化核查监督,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市、县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均明确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回访关,对所有康复患者实施定期回访,检验项目实施效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了解家长对康复工作的满意度。二是验收关,每期训练结束后,市残联统一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采取实地核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全市各定点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实行末位淘汰制。三是资金关,加强资金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资金限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