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届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 (2011—2014年)获奖作品及单位公示的公告

22.10.2014  11:31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将第十一届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2011—2014年)获奖作品和单位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时间7天。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和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电话:0311—87907733、87907718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