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互补豫渝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12.05.2016  11:14

  5月11日,河南省粮食局和重庆市商委(粮食局)在郑州签订两省(市)粮食产销合作协议。重庆市每年将向河南省粮食企业提供100万吨小麦(含面粉)、玉米100万吨以上的市场份额;河南省粮食局协调本省粮食企业,每年向重庆市粮食企业提供相应数量的粮食货源。

  根据协议,双方积极支持粮食企业开展省际间粮油购销业务,在已建立的粮食购销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流通渠道,引导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开展代购、代储、代加工或联合经营等。双方积极支持重庆市粮食企业在河南省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河南省粮食企业在重庆市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储、加、销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开展粮食直销业务。双方积极发挥各自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双方企业发展粮油深加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并加强在科研、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签约仪式上,河南省粮食局巡视员杨天义介绍说,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和粮食转化加工大省,河南粮食除满足本省1亿人民生活需求和食品工业发展的需要外,每年净调出粮食及制成品400多亿斤。   河南省和重庆市粮食部门长期以来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近年来重庆市先后在河南省租仓储存了近20万吨市级储备粮。   重庆市商委(粮食局)主任赖蛟说,重庆全市粮食产需缺口较大,自给率逐年降低,每年需从市外购进400万吨以上的粮食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其中以小麦和玉米为主。 赖蛟认为,河南粮食产量高、库存充足,重庆存在大缺口、大市场,两地在粮食产销上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大。搭建产销合作平台不仅弥补重庆粮食市场供应不足的“短板”,而且有力消化河南库存,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互利共赢。赖蛟建议两地政府间、企业间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把产销合作做实做细,做大做强。   此外,河南7个直辖市粮食局等有关单位还与重庆市各县(区)11家粮食经营单位进行了产销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