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审计中注意的事项

28.06.2017  17:23
  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查,首先是要对该单位的收款票据进行严格核查。收款票据是收款单位开具给付款单位或个人的有效凭证,包括税务、行政发票及收款收据。因此,从票据审计入手,有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票据审计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审查收款票据的种类,在进行现场审计时,首先要审查被审单位提供的发票领购簿,根据领购簿统计该单位使用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然后依据以上资料对被审计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各种发票、收据进行核对,特别要注意检查其下属单位和内设处室使用的收款票据情况,以防止其自行购买或印制收款票据进行收款的行为发生。
  二是审查收款票据的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对收款票据的购买、领发和保管进行严格控制。审查时,尤其是对自己印制发票的单位仔细审查,审查收据的购买量、发出量和库存量是否相符,票据的号码是否相符。
  三是审查已使用收款票据的情况,主要审查已使用发票、收据的存根联是否齐全,有无缺号情况,是否如实记账,存根联与记账联上的数量、金额、开票日期是否一致,出售产品、存根联和记账联上的情况是否与本单位业务部门的记录相符,特别要注意有涂沫、挖补或假复写的情况,以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是审查作废和停止使用收款票据的情况,在审计工作中,对于作废和已停止使用的发票也不能放松警惕。要审查作废的收款票据是否全份保存,并盖有“作废”戳记;注意停止使用的收款票据,以防采取从作废和停止使用的收款票据中撕取收款联进行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