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委书记李谦:学习贯彻条例 强化责任担当

03.09.2015  00:27

□衡水市委书记 李谦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学习贯彻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履行好的政治责任。

修订完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党的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定位,深化了巡视监督内容,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新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连续性。这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是对近年来巡视工作全面系统的总结,是对巡视制度与时俱进的提升,是巡视制度创立以来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的集中反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必将把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新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精准性。新条例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成功经验,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使监督的重点更加突出。在新条例的指导下,巡视工作的质量必将进一步提升,巡视工作的实效必将进一步增强。新条例突出了巡视工作的严肃性。新条例最鲜明的特点是明确了责任主体、突出了责任担当、强化了失职问责,特别是对“三个责任人”作出了明晰的界定,使责任更加具体化,形成了环环相扣、清晰明确的责任体系。按照新条例要求,把责任砸实、把压力加足,必将推动巡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在。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责无旁贷。作为设区市一级党委,贯彻落实条例、抓好巡视工作应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必须扛起主体责任。党委要切实把抓好巡视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对巡视工作真重视、真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对衡水市开展了三次巡视。市委把每次巡视都看作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把脉、对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全面体检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水平的重大契机,在思想上坦诚面对,在工作上积极配合。市委常委会对巡视工作优先安排、对巡视反馈意见优先落实、对交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通过积极配合省委巡视,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腐”行为,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堵塞制度漏洞,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见到成效。必须注重工作创新。贯彻执行条例关键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条例精神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地推动落实。衡水市在全省率先创立巡查制度,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把市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查重点,在弥补巡视监督空白、实现巡视巡查全覆盖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巡视巡查工作,必须建设一支过硬的队伍。市委把巡查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建立了巡查干部人才库,加大培训力度、明确纪律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秉公执纪、铁面无私的巡查队伍。必须善于运用巡视巡查成果。巡视巡查能不能真正发挥“利剑”作用,关键在成果运用上。市委坚持把上级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推动巡视巡查成果运用的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

以“三严三实”精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当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全市各级党委应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抓好对条例的学习。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内容,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逐条深入学习原文,重点理解修订和增加的内容,准确理解蕴含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按照条例要求,拉出责任清单,抓好责任分解,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特别是要压实“三个责任人”的责任,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地生根。三是与时俱进地健全制度。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五人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巡视领导小组履职尽责制度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履职尽责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党委负主体责任、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支持配合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把巡查工作抓出成效。着眼于实现巡查工作常态化,出台巡查工作规划,做到每届党委任期巡查一遍。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快巡查节奏,努力实现巡查监督全覆盖。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从巡查任务完成、问题线索交办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方面,加大追究问责力度,既防止巡查组不聚焦、不较真的问题,又防止被巡查单位对反馈意见久拖不办、敷衍塞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