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程财务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及审计建议
近年来,在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发现乡镇管理的财政拨款项目普遍存在重工程实体建设,轻基建程序和项目管理的不容忽视问题,应引起县政府的重视。
主要问题:1、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多数乡镇未严格执行《青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未建立乡镇的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流 程、设计变更审批、工程质量验收、资金拨付等管控标准不明确。2、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多数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粗略宏观验收,未按《建设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出具规范验收文件;委托监理工程,现场工程师未完全按职责履职,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工程款支付不规 范。乡镇财政与项目管理部门未建立沟通机制,有的工程进度款拨付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领导签字就拨款,存在超进度拨款,未扣质保金等问题。4、重大投资项 目未执行竣工决算必审制度。乡镇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决算价款,未经国家审计或社会中介审计,建设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不能保障。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 要原因是乡镇个别领导法制意识淡薄,履职中重结果轻过程,认为只要把活干了,钱没乱花就可以了,至于付款的手续和程序对其而言则无足轻重。这种问题的存 在,一方面会导致项目工程存在质量隐患,另一方面,不进行决算审计,项目支出底数无法控制,易出现超项目定额支出,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和浪费,造成领导干部 存在履职风险。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举办培训班,对乡镇主管工程建设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基建程序,通晓法规规定。
二是强化资金支付管控。乡镇应遵守《青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工程验收、进度款拨付、竣工结算的管理,对投资额较大的建设项目实行财政统管。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审计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支付等关健环节的检查,促进规范管理,防止建设资金流失和浪费。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