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信:乡村建设是农村自杀老人的“还魂丹”
有一个在外打工的儿子请7天假回家,看望病危的父亲。两三天过去,发现父亲没有要死的迹象,儿子就问父亲:“你到底死不死啊?我就请了7天假,是把做丧事的时间都算进来的。”老人随后自杀,儿子一周内办完丧事,回城继续打工。那是2008年,刘燕舞所在的研究团队在湖北省京山县进行田野调查。当问到村里有没有老年人非正常死亡现象时,得到最多的回答竟是:“我们这里就没有老年人正常死亡的。”(中国青年报 7月30日)
在农村,没有老人是正常死亡的,这种说法虽然夸大其词,却凸显了农村老人自杀的严峻。这一观察得到了数据支持,据推算,我国自杀率约为十万分之二十三,年自杀人数在28.7万左右,其中农村人口自杀率是城市人口的3倍,而两千年以后农村老人取代农村女性成为自杀率最高的群体。与儿媳失和自杀,生病“磨不过”自杀,不想变成累赘自杀,甚至儿女希望老人自杀,农村老人被逼到非死不可的绝路。
从医学角度来看,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退化严重,容易出现抑郁、孤独、焦虑等病态人格,容易被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击败进而自杀。
从社会学角度说,之前政府权力曾全面介入农村,中断了宗教信仰、宗族传统,家庭结构被彻底毁掉,但之后政府又退出了村庄,不再代替家庭承担养老责任。于是,农村老人被流放到尴尬的位置:向过去看的话,与政府、家庭的关系日渐疏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美好的幻影;向未来看的话,以市场经济为动力的现代社会里,没有为农村老人留下位置,他们很难像父辈那样“过日子”,缺乏对生活的预期。
农村老人不怕自杀,他们儿女不会愧疚。显而易见,人们与农村、农村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如今已是找不出头绪的一团乱麻,在逼仄环境活下去需要勇气,也让农村老人更容易绝望。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亿。中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透露,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农村老年人自杀已成为社会的累累伤痕,只有及早进行自杀干预,才能避免死无葬身之地。用养老制度保证老有所养,用医疗制度化解疾病困厄,用照护制度照顾失能老人,但是,这一切都得纳入新时代的乡村建设,只有重新梳理农村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关系,才能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乡村建设可以让农村找回传统。宗族制度会让孝道回归,一定程度上的熟人社会里,老人和儿女的代际差异会减轻。重拾信仰会让人们有所敬畏,对来世的想象会让人更好地生活。主张权利可以保证生活质量,就像组建老年人协会,让老人重拾活的价值。
其次,乡村建设需要政府提供新资源。政府为农村老人提供与城市一样的医疗、养老保障,有了制度保障,看得起病,养得起老,谁会自杀。同时,农村正处于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剧烈转型期,家庭外部和内部的关系时常起冲突,可以从城市引进社团和义工,作为村庄运转的润滑剂。而且,帮助老年人融入现代社会,有助于减少自杀的极端现象,化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压力,减轻缓解城镇化带来的“现代病”。
故此,为了拯救绝路上的农村老人,当下的乡村建设,既要重拾传统的一面,也要注入现代的一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新旧关系顺畅融合的农村桃花源,方可真正为农村老人留住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