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危管中心组织学习新环保法相关配套实施办法

21.01.2015  05:07

2015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后,为了提高环境监察人员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危管中心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环保部最近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心主任要求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把学习新环保法相关配套实施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学习好、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通过学习,使大家能够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新法的内涵,提高对贯彻落实新法的认识,增强依法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提升执法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