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残联组织学习党政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

21.01.2016  15:22

 

根据中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秦皇岛市党政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抚宁区残联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秦皇岛市党政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将其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学深学透、入心入脑。抚宁区残联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对照应当问责的情形,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应当问责的情形,按照规定的问责程序和问责方式予以严肃问责,不包庇、不纵容,从而促使全体党政干部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