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法院:多措并举服务群众
近年来,乐亭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主题,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丰富和创新工作方式,多措并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一是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依法对农民工讨薪案件采取“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尽可能简化立案审批手续,力争实现当日立案;立案后,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确保案件处理不拖拉、不延时;审理阶段尽量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理效率;在执行环节,以债权实现为重点,加大优先执行力度,多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执行进程,确保执行到位率,让农民工及时获得被拖欠的工资报酬。
二是广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婚姻家庭案件、相邻关系案件、小标的合同案件、民间债务案件以及争议不大的其他案件加强诉前劝导,引导群众自行协商解决或经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解决。加强法庭和乡镇司法所、农村民调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化解于诉外。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急困难群众之所急,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为让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及残疾人、下岗职工或其他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并通过公正的判决或调解、有力的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巡回法庭办案活动。依托7个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办案,采取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服务上门的方式,到群众当中开庭审理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最大限度地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是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把审判工作同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同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适合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机制。同时,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建立了帮教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并长期坚持失足青少年思想汇报制度。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