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法院:创新举措加大司法调解力度
26.08.2014 17:09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以来,乐亭法院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精心策划,推行了一系列司法调解的新举措,惠及一方百姓。
一是建设一乡一庭,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乐亭法院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覆盖全县的调解组织网络。该院在现有七个基层法庭的基础上又增设七个巡回法庭,做到一乡一法庭,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坚持全程调解。由立案庭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立案法官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甄选,启动调解程序并限定调解时限。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采取庭前做引导自行调、庭审抓症结重点调、庭后找时机跟踪调、判后答疑再次调,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的全过程。
三是拓宽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式。深刻领会审判方式改革精神,尝试在调解中引入新观念、新方法,突破调解工作只限定在庭审中的局限,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息诉止争。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法官充当心理医生的角色,体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掌握调解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促成双方和解,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印制《乐亭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指南》,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业务的指导,选派有经验的法官定期向人民调解员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积极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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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4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