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级法院举行法官宣誓 迎接我国首个宪法日

04.12.2014  23:06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光辉领誓.(摄影:石峥)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光辉在宣誓仪式上讲话(摄影:石峥)



法官宣誓仪式现场(摄影:石峥)

  中新河北网承德12月4日电(张帆 石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宪法日”。当日下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层以上法官举行宣誓仪式,迎接我国首个宪法日。

  中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现场,50名法官庄严宣誓。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光辉在宣誓仪式上表示:“举行法官宣誓仪式,是为了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心,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教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