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晒“账本” “三公”再压缩
近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不断细化。由简单的财务收支数据扩大到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等相关信息。中央财政和中央部门预决算提供的绩效信息明显增加,由单纯“摆数字”发展到展示项目绩效结果,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中央各部门的工作成果
7月20日上午,中国作家协会、财政部率先在门户网站挂出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当天,105个中央部门陆续发布了2017年度决算,这是中央部门连续第8年向社会公开“账本”。
部门决算是部门预算执行结果的反映,是中央各部门年度收支的真实账本,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2017年度中央各部门如何花钱、效果怎样?105个账本解码出中央部门一年的工作。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有利于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数字背后是大文章,部门决算数据不仅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更展现了部门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所承担的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中央部门积极稳妥地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回应民众关切。“自2011年以来,已连续8年向社会公开决算,中央部门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主动晒账本,接受社会监督。”上述负责人说。
今年一共有105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017年度决算,比上一年增加2个。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原则上由新组建部门负责公开改革前原部门的决算信息。例如:由自然资源部分别公开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决算信息。
“今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力度很大,中央部门决算把机构改革之前那些部门情况也如实公开,充分体现出对人民负责。同时,公开的范围越来越大,体现出向人民如实全面交账本。”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
近年来,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不断细化。由简单的财务收支数据扩大到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等相关信息,由单纯地“摆数字”发展到展示项目绩效结果,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中央各部门的工作成果。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今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公开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扩大到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都进一步扩大。
“财政决算某种意义反映财政支出过程当中结构性的特征,是经济社会中的一件大事。部门决算不仅仅是数字工程,同时也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责任工程。”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俞明轩说。
对财政支出实行“业绩体检”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开展的量化评估活动,相当于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实行“业绩体检”和“有效诊疗”,有助于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中央预算绩效改革步伐逐步加快,目前绩效管理范围已经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至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初步构建起“年初预算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年终决算有评价”的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绩效管理要与之相匹配,要做到预算编制有依据、预算执行有管控、决算结果有审计、审计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白彦锋认为。
根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效果拓展的要求,中央财政和中央部门预决算提供的绩效信息明显增加。据悉,今年6月份有15个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18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同2017年中央决算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64%。
同时,近年来,财政部持续推动中央部门以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扩大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越来越多的中央部门采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有效提高了绩效评价质量。
今年财政部选择15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17年中央决算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主要包括湿地保护与管理、水文测报、贫困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等。
此外,2017年底,财政部发文要求所有中央部门在总结2016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照年初填报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对2017年所有一级项目、二级项目预算执行结果开展绩效自评。
支出绩效自评成效如何?“大部分中央部门对绩效自评工作非常重视,基本实现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成效较为明显。”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绩效自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执行监控不力、部分项目产出效果不明显等,需要在今后部门预算管理中予以完善。
记者注意到,中央部门在决算中对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说明。比如,生态环境部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456个,共涉及资金3257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41%。同时,对“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环境影响评价”1个一级项目、6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750.21万元。
“下一步,中央部门将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办法,推动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强化中央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促使其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三公”经费大幅低于预算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使用情况历来受到社会高度关注。6月20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显示,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主要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大幅减少。
在此次中央各部门决算中,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了详细披露。记者注意到,很多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大低于预算数。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按照属地政策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国税系统中央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41.31%;比2016年决算数下降17.11%。
再如,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73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69.34%;原国家海洋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79.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5.79万元,仅为预算的50.9%。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015年中央部门开始随决算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总体情况。2016年中央部门在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同时,同步公开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比重。今年,相关情况继续公开。
比如,原环境保护部决算显示,2017年度该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5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1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348.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8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7%。
“从近两年公开的情况看,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金额和占比,各部门间存在差异,这主要是由采购项目特点决定的。一些重大项目的供应商通常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具备实施条件,使得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金额小,但这不意味着不支持中小微企业或者支持力度小,对此需要理性看待。”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