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法院:积极营造和谐执行新格局

27.08.2014  20:31
      临西法院积极探索和运用和解执行方式,把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列为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的重点内容,推进司法公开。

      一是确立“和谐执行”理念。要求每个执行人员做到“四心”:即对人民群众热心;处理案件公心;对当事人有诚心。将和解协调执行确立为首要选择方式,做到一般案件协调前置,特殊案件倾力协调,矛盾易激化案件力保和解,以协调促维权,以协调促稳定,以协调促案件执结。

      二是营造强大思想攻势,奠定和解基石。采用释明法律,换位思考,以情感化等方式,奠定和解的基石。一方面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释法明理,使其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另一方面告知申请人在案件执行中的困难和风险,促成和解,努力实现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双重和谐。

      三是发挥部门、社会联动的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强化相关部门、单位展开执行联动的责任意识,增强部门和社会力量配合法院做好和解协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协调主体上,形成以法院为主,部门和社会支持配合的大调解格局。

      四是巧借外力促和解。执行员要巧借说情人的嘴,名望人的威,借机制之慑,媒体之声,社会之评,化解“执行难”,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促成双方和解,到达案结事了的目的。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