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环保局“三借”推进环境执法

10.10.2014  18:25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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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强化环境执法,临漳县环保局探索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借势、借机、借力”执法等有效途径,努力化解环境执法受到的客观因素制约,努力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形成合力,突破难点,取得良好成效。 一、借势执法。借势,就是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个“”,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特别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服务于监管并重,保护与发展同步的原则,建立实施首违警示、诚信承诺和等级评价等工作机制,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环境执法,用环境执法的实践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 二、借机执法。借机,就是借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生态县创建、污染减排等一系列有利契机,积极寻求县委、县政府对环保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借势推进,为执法监督打开局面,使环境执法逐步“”起来,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对在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到政府或上级环保部门,通过协调,有效解决重点、难点违法问题。 三、借力执法。借力,就是借助“外力”,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少环境问题仅靠环保部门是不能解决的,积极协调发改、城建、工商、安监、法院、公安等部门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群策群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强大合力,提高查处效率,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一些典型、重大的环境案件,实施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对阻碍执法检查或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监察、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真正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有效遏止了环境形势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