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应引起重视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其救助对象范围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救助方式包括: 发放临时救助金(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救助标准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因其救助对象分散,支付方式灵活多样,标准不具体、不统一,造成资金管理人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审计发现,有的单位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颇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审批缺少民主决策,对临时救助资金申请人是否发放救助金,发放多少,常常是单位“一把手”定调;二是审批权限不统一,程序不规范,审批签字人有的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有的是单位财务主管,有的是业务主管人员;三是救助资金的支付随意性大,发放情况存在 差异,金额标准不明晰;四是临时救助资金的申报条件、申请资料标准不统一、弹性较大,有的只有一张申请表,有的要提交家庭情况证明等;五是监督缺失。《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明确要求,临时救助实施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实情况是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单位并未将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予以公开。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金的发放范围,相对统一发放标准,细化救助申请、审批和发放的程序;二是加强政府监督。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三是要完善临时救助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和程序,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