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临时工作机构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临时机构是指地方政府以“指挥部”“领导小组”等名义,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的机构,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权力,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属常设机构之外的暂时性机构。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其显著特点是人员流动性大、存在时间短,掌控大量财政资金,且行政权力相对集中。近年来,通过对临时机构的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临时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过多。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指挥部、拆迁指挥部、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支持铁路建设指挥部等机构应运而生,指挥部多数由地方党委、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各职能部门组成,人员由各部门抽调而来,有的指挥部人员身兼数职,既横向交叉兼任本部门职责、又纵向交叉兼任其他指挥部职责,而这种职能交叉又带来人员流动性大、岗位不固定等问题。
(二)缺乏制约与监督。
临时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完成阶段性的工作任务或者突发的重要事务。通过审计发现,临时机构通常由多个部门组成,主管部门涉及多家,政出多头,主要负责人通常由同级党委或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相关主管部门派出或兼职,其职责是代表党委或政府行使相应职权。由于临时机构的规格高、独立性强,容易脱离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原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监管难、监管不到位等。有的临时机构集决策和管理权于一身,责任划分不明。
(三)制度缺失,管理不到位。
由于临时机构的特性,部分人员产生了“临时”思想,重工作时效,轻制度建设,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甚至不执行,特别是管理较大资金数额的指挥部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的执行上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相关对策
对临时工作机构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管理:
(一)整合职能,清理规范临时工作机构。
对管理事务相近、职能交叉的工作机构进行合并,确需保留的可设立总指挥部统一进行管理,压缩临时工作机构数量,加强部门协调功能。依法规范临时机构的工作任务、职责、撤销条件及期限等。
(二)制定临时工作机构议事规则,管理办法。
临时工作机构行使的是政府行政权力,因此其议事规则、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应遵照行政单位执行,重大决策部署、大额资金使用应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同时应建立定期向党委常务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报告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三)强化监督。
财政部门应加强临时工作机构财政财务的监管,撤销不规范银行账户,统一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财务核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现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业务。临时工作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报账员,财政部门委派专职会计专门核算,对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临时工作机构停拨财政经费。项目建设资金、补偿安置资金等资金的拨付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减少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经费支出推行公务卡结算。已完成工作任务的临时工作机构及时指导进行清算,结余资金缴入国库,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由财政部门保管。(雷明勇 史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