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法院:四举措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25.11.2014  16:10

今年以来,丰润法院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提高法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裁判文书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认真学习优秀庭审技巧。不定期地按案件类别选择庭审能力较强的法官开观摩庭,庭审结束后,与案件承办人相互切磋,评价得失,取长补短,找出差距,使法官在潜移默化中熟练掌握怎样规范庭审,怎样衔接庭审各环节,怎样质证、认证,审判长或合议庭其他成员怎样相互配合驾驱庭审等方面知识。

切实抓好制作技能培训。针对裁判文书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举办三期裁判文书制作专题讲座和新任法官裁判文书技能培训讲座。培训采取法官教法官的形式,以加强规范化指引、深化经验交流为重点,紧贴审判实践需要,围绕裁判文书制作方法与技巧、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运用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等问题进行,通过结对帮带的模式,促进能力提升。

      强化裁判文书审核把关。切实强化合议庭功能,拟判决案件先在合议庭内部进行讨论,然后再将争议案件提交庭内研究。坚持承办法官自查、合议庭成员核查、庭长审查、分管院长签发的文书审查签发流程,严格把好裁判文书最终出口关,防止裁判文书“带病出院”。

深化裁判文书评查整改。定期组织对全院裁判文书进行评查,从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语言文字、说理的条理性、适用法律的规范性、判决主文的严密性等方面进行评析,逐案评分定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对已经过日常评查的裁判文书分时间段随机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通过日常评查,集中复查,有效地规范裁判文书在管理和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