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法院:司法便民得民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丰润法院将活动开展和审执工作结合起来,以活动促业务,以业务促效果,坚持司法为民,积极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服务群众,全力打造“服务型”法院。
一是切实扭转司法作风。首先从规范着装、规范言行做起,坚持以人为本,用“换位思考”来矫正服务态度,热心接待每一位来院群众,用“一把椅子”、“ 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做到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服务细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力争把各种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同时,发挥信访窗口矛盾化解作用,带动全院干警提升服务意识。
二是细化便民措施。在院内大厅设置咨询、立案、信访、调解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具备诉讼引导、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受理、信访接待等功能。将诉讼指南、各类诉讼案件审判流程图示、诉讼风险提示、收费标准等上墙公示。同时,公示了案件管辖、案件受理、司法救助、申诉信访等多项制度,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尊重和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畅通渠道,答疑解惑。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布群众投诉和咨询电话。同时设置了导引台,对前来办理咨询、立案、申请执行、信访或者其他事项的当事人,导引员做到热情解答。各类案件立案程序、收费标准等作一次性告知和合理引导,免去因必要材料准备不足而奔波往来的诉累。接受材料后,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与领导汇报,尽快处理好立案阶段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力求做到公正、高效、为民。
四是关注弱势群体。对涉及赡养、抚养、扶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凡涉及此类案件,受理条件一切从简。对于文化程度较低有经济困难的,由负责立案的法官指导他们填写,办理立案手续,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了有效保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