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怀特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4.06.2014  03:36

冀发改农经〔2014〕731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怀特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丰发改农社〔20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丰宁满族自治县怀特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法人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怀特生态观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淑琴。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上官营村。建设期一年。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800立方米CSTR厌氧反应器一座及沼气工程相关附属设施,购置仪器设备等。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企业自筹202万元。

四、效益: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沼气23.36万立方米,供300户农户用气,年产沼渣、沼液13000吨用于加工农田有机肥。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9日